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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区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严禁违法违规开垦、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法律法规,现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如下:
一、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3389.25公顷,主要涉及城南街道、文光街道、棉北街道、金浦街道、和平镇、河溪镇、西胪镇、贵屿镇、谷饶镇、关埠镇、金灶镇、海门镇共12个镇街,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控制规模、合理布局,并采取保护林下植被、蓄水保土等措施。
三、违反规定,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汕头市潮阳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汕头市潮阳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附件1
各镇街禁止开垦陡坡地统计情况表
单位:hm2
注:按照划定技术指南文件要求,邻近相连图斑需要合并导致部分图斑跨镇街,因此全区划定图斑数量与分镇街统计不一致。
附件2
汕头市潮阳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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