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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潮阳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汕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我分局结合潮阳区实际,拟定了《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2月12日起至2026年2月19日止),如有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
1、地址: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
2、电话:18898857448。
特此公告。
附件: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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