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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纪委监委招聘专项工作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 2022-08-25 09:35
  • 来源: 中共汕头市潮阳区纪委办公室
  • 发布机构:潮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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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汕头市潮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委员会(下称汕头市潮阳区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开展汕头市潮阳区纪委监委专项工作劳务派遣人员(专职看护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岗位职责:从事纪检监察纪律审查安全陪护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人数: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4.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能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要求,并能接受紧急任务安排。该岗位适合男性。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68cm以上,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6.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8月后出生)。

  7.退役军人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不限专业。

  8.退役军人以外的应聘者需为汕头市户籍,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法学类(A0301)、法学类(B0301)、法律实务类(C0301)、法律执行类(C0302)、司法技术类(C0303)。

  9.本人和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政治历史清楚,没有重大问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属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实行聘期制和年薪制,参照我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相应待遇。由汕头市潮阳区纪委监委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一个聘期三年。薪酬分为三档,续聘每个聘期薪酬提高一个档次,第一个聘期人均年薪4.2万元、第二个聘期人均年薪4.7万元、第三个聘期人均年薪5.2万元,今后随潮阳区政府专项工作临聘人员及购买服务事项人员工资标准增长再相应提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1.公示:通过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潮阳纪检监察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22826日至831日。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2022年汕头市潮阳区纪委监委招聘专项工作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按要求填写完毕后,提供填写的word文档报名表和已粘贴照片、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后扫描)、户口本扫描件(户口本扫描件需扫描户主页和应聘人员页);

  (3)本人学历证书、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书扫描件(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扫描件);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采用JPG格式)

  (5)考试前将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补充提供个人行程证明截图和考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将以上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cyqjwbgs@163.com

  (2)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供材料不齐全、不清晰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等原因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汕头市潮阳区纪委监委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2.初步资格审查结束后,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发出考试通知。

  五、考试形式

  (一)考试形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二)内容及方法

  1.面试,按招聘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区纪委组织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使用岗位等要求进行综合考评。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按补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中共党员或退役军人优先。

  2.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证明,考察不合格的顺延递补。

  3.体检,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顺延递补。体检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双眼裸视不低于4.8,单侧裸视不低于4.6;身高168cm以上。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公示,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潮阳纪检监察公众号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5.录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统一进行任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由潮阳区纪委监委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6.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考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两年内。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被招聘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如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辞退或者开除。

  (四)报名咨询方式

  汕头市潮阳区纪委监委办公室:0754-8382266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五)其他事宜

  1.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本市考生考试前7天非必要不出市。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入场时粤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等异常情况,不得参加考试。无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工作由汕头市潮阳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专项工作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汕头市潮阳区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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