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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1-12-29 11:55
  • 来源: 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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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潮阳的目标,努力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新潮阳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2021年海门司法所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海门东门社区、谷饶镇深洋村、河溪镇南田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目前全区共拥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潮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是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先后召开第六、七、八次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省委“一规划两纲要”精神,研究制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选任办法等文件,部署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创新等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二是制定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制定《汕头市潮阳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汕头市潮阳区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稳步推进全区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区委、区政府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同时将13镇(街)和区直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三是组织开展年度学法活动。5月22日和10月27日,区政府班子成员和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积极性。组织全区84个单位共22543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进一步推动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推动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简易事项即来即办即结,现全区可马上办的依申请事项763个。推进“网上办”,全程网上办理比例不断提高,现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为89.57%。“就近办”指标已优化938项,优化率89%。落实“一次办”,目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比率为99.53%。2021年政务大厅共受理办结4287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8.8%。二是推广宣传“粤系列”的应用。充分运用“粤省事”“粤商通”等便民平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推广工作,提升“粤省事”“粤商通”知晓度。截至目前,“粤省事”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924项,我区“粤省事”注册用户110多万名;“粤商通”可办理事项共311项,我区“粤商通”注册量近4万户。同时,大力推进“粤政易”应用,截至目前,开通人数21633人,开通人数居各区县首位。三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印发《潮阳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设立行政复议办公室,新增编制3名,抽调3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行政人员担任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同时,在13个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便民咨询窗口。注重在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问题,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自2021年6月1日起承接行政复议职责后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9宗,已办结6宗。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制定《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并通过区政府法制部门审查的基础上,才能提交常委会讨论研究,确保政府依法、科学决策。二是强化法制审查作用。建立以区司法局为主,常年法律顾问为辅的法制审查团队,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同时更好地指导区直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展依法行政、综合执法等工作。目前,区法制审查团队共有15人,其中区司法局8名、常年法律顾问律师7名。今年以来,为区政府提供会办意见218件,政府法律顾问共为区政府提供法律意见94件。三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并公布区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法制订行政规范性文件。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定期召开专项工作报告会,不断健全备案审查制度,从合法性、公正性和合理性上对区政府提交的规范性文件开展监督,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及时认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收集梳理,针对是否存在与民法典规定、原则不一致和涉及乱收费、乱处罚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不存在上述问题。目前,全区规范性文件13个,其中区制定的5个,部门制定的8个。四是推进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切实推动各项工作。2021年办理市人大交办议案(建议)共10件,市政协交办提案15件,均按时办结;办理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共15件,区政协提案32件,都能按时办理答复代表委员。五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开展潮阳区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印发《关于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的工作方案》,整治随意执法和乱罚款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大局。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考核和发证管理制度。组织各镇(街道)和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审查申办证件人员资料。截至目前,全区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共有946名。二是推动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汕头市关于部署推广运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将“两平台”项目建设相关费用列入下一年度区级财政预算,为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和“全过程网上办理”“执法在线智能化监督”提供有力保障。积极配合推进区、镇(街道)行政执法“两平台”项目建设,开通文光街道、海门镇、谷饶镇、西胪镇、金灶镇等5个镇(街)为我区行政执法两平台的试点上线应用单位,为今后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效能夯实基础。

  (五)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及时印发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化、规范化。二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制定并公布了政府权责清单,明确政府职责,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约束,权责清单的制定和严格执行,切实做到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加强事项动态管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能,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动态管理工作,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1444项。三是发挥政府网站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政务信息。2021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37条。2021年至今全区各职能部门受理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8宗,全部依法答复办结,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均达100%。四是发挥行政复议纠正行政部门行政行为的职能作用。发出《关于做好村务公开的工作意见》《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意见》两份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降低我区行政机关被诉和被复议的风险。

  (六)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依法应对突发舆情。针对网络上关于未成年人迎娶、抢劫等突发舆情的问题,立即启动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区公安部门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区法院、区检察院介入加强司法人文关怀,区司法行政、教育部门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向社会通报舆情核实及处置情况。二是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平安建设为抓手,制定了《汕头市潮阳区2021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我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多措并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工作,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

  二、2021年潮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亮点

  (一)政府法治建设机制不断健全。潮阳区在依法治区委员会有力领导下,逐渐补齐政府法治建设软硬件短板,建成省级平北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正在统筹谋划推进谷饶镇深洋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以及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金浦梅东湿地公园建设。借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区行政复议办公室为主体,在13个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便民咨询窗口,做到复议服务端口前移,及时化解矛盾。创建“司法所+村(社区)法律顾问”模式,为基层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2021年以来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540人次,举办法律讲座458场次,调处各类民间纠纷323件,调解成功率100%。2021年海门司法所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

  (二)社会治理成效凸显。首创“零费用+物联网”摩托车智能管理系统(省级法治创建示范申报项目),2021年共侦破“两抢一盗”案件159宗,抓获犯罪嫌疑人226名。2021年接报电信网络诈骗警情278宗,同比下降47.7%,立诈骗刑事案件350宗,同比下降11.2%,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的遏制。升级完善全区视频监控系统汇接平台,目前已建成“平安汕头”、“平安潮阳”社会治安视频系统,投入使用视频1030个,对城市治安卡口、交通要道、大型聚集场所、重要单位等部位的治安动态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治安环境明显改善。

  (三)普法形式不断创新。建立“1+N+13”立体普法模式,根据不同的专项内容由1个牵头单位(区普法办),联动N个相关职能部门,与13个镇(街道)共同推进全民普法,建设普法阵地,切实增强群众对普法治理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2021年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06场次,派发普法宣传资料约63000份,形成网络推文82篇。培育谷饶镇深洋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筹建金浦街道梅东湿地公园为区第二个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四)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以谷饶镇为深化镇(街道)综合执法试点镇示范带动,简化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规范文本,制订镇(街道)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查清单,通过试点推进、强化指导等措施逐步破解镇(街道)行使新职权的制约因素。截至12月份,13个镇(街道)已办理下放职权事项共计26985件。 

  三、主要存在问题

  当前,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法治建设考评标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一是镇街执法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升。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改革后,镇街拥有更多事权终审权,正在逐步适应放权赋能角色,使得审批贴近基层,执法靠近前沿,更好的在一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但乡镇街道现有执法队伍中拥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少,缺少掌握执法所需的专业知识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与执法工作的要求存在差距,专业素养亟待提高。

  二是潮阳区专业法律人才相对缺乏。目前,全区拥有律师只有25名(包括区法律援助处3名),对比龙湖、金平等中心城区拥有律师人数,存在较大差距。而与逐年增长的民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以及按上级要求安排律师派驻法院、看守所工作站值班,专业律师人才数量难以匹配,律师资源显得尤为不足。

  三是普法工作开展相对不平衡。普法工作存在二元现象,特别是受镇街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法律人才分配不均等影响,普法上热下冷现象时有发生,总体呈现城区普法氛围浓厚,离城区较远的镇普法氛围较为一般,法治文化阵地创建工作也有待进一步深化。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推动依法治区工作开展,助力法治潮阳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关键少数”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要全面实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加快推进法治潮阳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两个文件的起草编制工作,推动依法治区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其任务分工落实到位。要突出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组相关工作,加强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巩固提升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二)要加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要强化运用专项执法监督方式,加强对涉土、涉环境保护、涉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监督,采取案卷评查、现场调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等方式,重点解决运动式、“一刀切”执法和暴力执法、过激执法等问题,让执法更加文明规范。要继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向基层单位延伸,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的部署应用,以行政执法“两平台”的推广运用助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进一步倒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依法执法能力。

  (三)要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要将学习宣传实施宪法和民法典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科学编制并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要加强专项普法、以案释法,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不同对象,紧扣“12·4宪法宣传周”、创建文明城市等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差异化普法。要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擦亮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品牌。要常态化推进企业“法治体检”,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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