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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5-02-05 17:32
  • 来源: 汕头市潮阳区司法局
  • 发布机构:潮阳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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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潮阳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工作部署,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区委五届六次、七次全会关于推动法治建设具体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4年,潮阳区法律援助处主任陈颖同志荣获司法部“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城南街道五仙社区、铜盂镇河陇村、河溪镇湖东村、西胪镇西凤村等4个村(社区)荣获2023年度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有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4年潮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潮阳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上级关于法治建设部署的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全体第十五、十六次会议要求,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区主要领导带头做好年度述法工作,2024年全区共有40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抄报区委依法治区办。

  二是主要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区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主题学法活动4场次,区政府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列为潮阳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必修课,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开展领导干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组织全区82个单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22048人参加学法考试(优秀率99.76%),有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

  三是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根据市委、区委的工作安排,结合潮阳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深入推进,对标省级法治政府建设标准完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工作机制,培育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镇(街道)4个,开展2024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择优培育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4个。

  (二)深化惠民利企举措,持续优化政府服务职能

  一是多措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公布政府及部门权责清单实施清单共1834项,依申请类事项数为1124项;推行二次统筹应用事项1686项,实现同一事项市域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的政务服务目标;推进重点领域“一窗受理”工作,实现“一件事一次办”100%可网办,印发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清单264项,推出“秒批秒报”事项436项,落实一件事集成服务主题数量累计50项。

  二是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实施“证照联办”,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自主承诺申报+负面清单”制度,按规定允许“住改商”,实行“一址多照”改革,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落实开办企业0.5个工作日办结。深入汕头国际纺织城、粤东海岸农商城等园区,设立政务服务点,实行现场办公,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截至11月底,新登记市场主体16022家,全区实有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23755家,同比增长7.01%。

  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高位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截至11月底,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05条,受理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8宗,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均达100%。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机制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向社会公布潮阳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今年,区水务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总工会4个机关部门、服务单位接受“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日常监督。积极发挥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职能,通过开展专项执法监督、组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等举措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全区现有1441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截至目前,2024年我区共计办理行政检查案件20943宗次(公安和生态环境案件除外),其中,行政检查19166宗,行政处罚1685宗,行政强制92宗。

  三是深入推进镇街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自2024年1月1日起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由镇(街道)实施的区(县)级行政职权的公告》要求,调整实施1063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处罚权968项、行政检查25项、行政强制70项)。2024年7月8日,潮阳区人民政府发布《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由镇(街道)实施的区级行政职权的公告》(汕潮阳府〔2024〕20号),调整区级行政职权35项由镇(街道)实施,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服务事项精准度覆盖度,更好提升政府行政服务效能、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

  四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10月下旬,组织开展2024年度潮阳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全区各镇(街道)和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共251人报名参加考试,合格率为98%。

  (四)落实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

  一是强化法制审查作用。及时公布2024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以区司法局为主,常年法律顾问为辅的政府法制审查团队,2024年共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146件,办理会办意见329件。

  二是深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并公布区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目前,潮阳区共有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3个,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4个,部门规范性文件9个。

  三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执纪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落实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定期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推动政府工作落实。2024年,全区共办理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共22件,区政协提案30件。

  (五)推动基层治理新实践,深化纠纷化解和隐患防范

  一是强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落实各单位部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今年以来,我区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368场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928件,调解成功3928件,调解成功率100%,稳固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加强联调联动工作。推进“府院联动”“庭所共建”“警调对接”工作。截至11月底,共开展诉前调解案件10件,诉调对接案件63件,司法确认案件53件,警调对接案件111件,切实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三是加强突发事件依法防范和处置。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实施《汕头市潮阳区全面推进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工作方案》,截至目前,我区已有204个行政村(社区)建成“十个有”。提升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举办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暨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和潮阳区防汛抢险救援应急演练,有效提升了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主要成效和亮点

  (一)凝聚合力,法治赋能助力“百千万工程”。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省委“百千万工程”部署,充分发挥帮扶单位职能作用,助力提升潮阳区依法行政和营商环境水平。潮阳区委、区政府联合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展为期三年的“凝聚合力,法治赋能——助力“百千万工程”法律大讲堂”系列活动,有针对性地选取授课内容和对象,点餐式开展法治赋能促提升工作。7月17日上午,首期活动在潮阳区政府机关大院内举行,由广铁中院胡鹰院长亲自为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副主任,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以及区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授课,全方位探讨加强法治建设在“百千万工程”中的重要作用。11月15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根据我区实际再次派出行政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朱琳同志为潮阳区直执法单位和各镇(街道)约100多名一线行政执法人员作《从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浅谈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专题授课,有效加深了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的理解和认识,拓展了与会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能力,为推动潮阳“百千万工程”在法治轨道上走深走实提供了实用的理论和实践指导。

  (二)普法创新,法治宣传深入融合潮阳特色传统文化。结合实际,利用潮阳非遗宣传平台,在潮阳剪纸、潮阳英歌等非遗文化宣传中融入法治宣传元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治知识,在剪纸、画脸谱、跳英歌的传承中演绎潮阳特色法治宣传。依托“3·8”“3·15”“4·1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以“文明家风浸润 法治与你同行”以及“预防学生欺凌 法治护航成长”“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潮阳区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非遗中的法治精神”等系列宣传活动,截至12月上旬,共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活动355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约23300份。

  (三)规范执法,以重点领域专项监督促依法行政。2024年开展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交叉评查、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行政执法专项督导、职权下放重放轻管、行政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专项整治、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等多个专项监督工作。在开展的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中,共抽查执法案卷300多宗、查阅12345热线工单1500条、实地复查摸查涉案地点7场次,有效整改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选择性执法、以罚代管等深层次问题18个。

  (四)全面深化改革,镇(街道)综合执法机制更加完善。出台《潮阳区区直执法部门与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意见》,切实加强镇(街道)与区直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的协作配合。将13个镇(街道)司法所所长纳入汕头市潮阳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督导工作专班,加快推动基层司法所强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8月上旬,在区人才驿站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组织编制城市管理和水务领域高频执法事项行政执法指南,促进镇(街道)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截至11月底,镇街持有执法证793人,共办理案件17856宗,其中行政检查16854宗,行政处罚998宗,行政强制3宗。

  (五)提升质效,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作用。进一步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渠道,在潮阳区茂兴电商内衣产业园 (谷饶镇)设置“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谷饶镇行政复议服务点”为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开辟“绿色通道”。加强行政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组织行政复议听证旁听活动,不断优化案件办理,提升办案质效,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优势。截至11月底,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7件,同比增长133%,其中受理复议案件131宗,已审结93宗,审结率70%,和解调解率30%。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9宗、应诉案件9宗,已开庭案件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六)优化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潮政通”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小程序“潮政通”已于5月15日正式上线运行,并有效与潮阳区域内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联动,将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生育、就学、就业、创业和潮阳特色文化、旅游、风俗、美食等等进行汇聚,让服务触手可达。打造新政务服务中心,深化政务服务“一门式一网式”改革,完善区(县)、镇(街道)、村(居)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成新的区一级政务服务中心1个,镇(街道)一级便民服务中心13个,村(居)一级便民服务站273个,推动区级32个部门共1225个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有效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推进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2024年,我区4家企业参加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大赛,7件集体商标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正式受理通知书。我区现拥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件,中国驰名商标3件,集体商标24件,集体商标数量在全市排名第一。

  三、存在问题

  当前,我区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考评标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一是基层法治建设力量不足。基层法治建设相对滞后,基础设施配备落后,执法力量薄弱,专业人员不足,部分工作人员对业务和理论知识学习不够系统、不全面,对新事物、新知识的认知也不够透彻和深入,与承担的依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不相适应,难以应对居民日渐多样化、复杂化的法治需求。

  二是行政执法能力亟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其自身的法律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和新形势的需要,对如何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行政执法的认识还不够,专业素养亟待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能力相对不足,队伍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还有待提升,缺少掌握执法所需专业知识的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与执法工作的要求尚存在差距。

  三是法治宣传效果仍需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单一,法治宣传方式不够灵活多样化,主要是向受众传播法律条文和知识,忽视了受众的主体地位和个性化需求,受众覆盖面有限,尤其是对基层群众的宣传教育不足,缺乏深入基层的宣传渠道和针对性的宣传措施。普法过程中重法律知识传授,轻法律意识和观念培养,普法成效不显著。

  四、2025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措施,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加强部门执法业务指导。推动职权调整部门继续加强业务实操培训,主动对接镇(街道)业务工作、健全配套举措,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落实“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选取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点对点为镇(街道)执法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对执法案卷规范化进行指导评查等手段,提升镇(街道)综合执法业务水平。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技术手段,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结合潮阳区丰富的民俗文化特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开展精准普法宣传,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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