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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 2024-03-15 16:37
  • 来源: 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发布机构: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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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订背景

  为规范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保障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正常运行,改善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区实际,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起草了《汕头市潮阳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汕头市经济特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汕市常〔2023〕21号)《汕头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4号)

  三、基本内容

  《汕头市潮阳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共5章:

  第一章“总则”:阐明制定依据;污水处理费实行政府定价,征收标准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明确了征收单位及征收职责。

  第二章“征收缴库”:主要明确征收对象、范围、标准、方式;上缴方式及无须缴纳需具备的条件。

  第三章“使用管理”:主要明确污水处理费使用范围及受委托征收单位代征手续费。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明确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监督和管理单位及其职责;明确排放污水不合规的行为及处罚单位;明确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及处罚条例;明确逾期拒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处罚金额。

  第五章“附则”:明确本办法实施期限。

  四、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2027年1月11日止。

  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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