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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2021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2021-09-30 17:21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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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潮阳区2021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汕潮阳府公字〔2021〕28号

 

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拟对棉北街道东家宫、棉田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有关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权属及面积

拟征收位于棉北街道东家宫经济联合社二斗洋(耀明书院对面原潮水溪棉北东家宫段)的集体土地面积0.432公顷(折合6.48亩),棉田经济联合社324国道边三江妈祖庙大门南侧(即红旗岭边)的集体土地面积0.1169公顷(折合1.7535亩),共计0.5489公顷(折合8.2335亩)。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地类为:农用地0.5474公顷(其中耕地0.182公顷、林地0.1154公顷、其他农用地0.25公顷)、建设用地0.0015公顷。征收土地权属为棉北街道东家宫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0.432公顷,棉田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0.1169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项目名称及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项目名称为潮阳区2021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道路用地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留用地安置及社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

1、按照《省道234线潮阳北闸转盘路面改造工程及北闸新桥建设工程协调推进会议纪要》(2018-11)的有关精神,棉北街道东家宫经济联合社的征地补偿标准按每亩13万元执行;棉田经济联合社的征地补偿按《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汕府〔2021〕19号)规定,按每亩12.59万元执行。

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参照《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通知》(汕府〔2018〕5号)的有关标准执行。

(二)留用地安置

留用地安置方式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给予补偿,东家宫经济联合社按征地总面积每亩1.76万元、棉田经济联合社按征地总面积每亩2万元落实。

(三)社会保障

棉北街道东家宫经济联合社被征地项目涉及应参加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人数为8人,棉田经济联合社被征地项目涉及应参加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人数为3人,被征地农民个人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按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缴纳15年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为9000元。单列计提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列入征地成本。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按《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阳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汕潮阳府办〔2015〕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公告期限: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28日,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请于公告期内持权属证明材料到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东家宫经济联合社、棉田经济联合社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中段,邮编:515100,联系电话:0754-83812646)。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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