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潮阳区海门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汕潮阳府办[2015]50号)文件和《海门镇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实施方案》(海府发[2015]58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我镇申请保障性住房(1-3期)经社区、镇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2016年7月25日——2016年7月29日(五个工作日)。
2、举报投诉电话:
(1)86626019(镇党政办,上班时间接听);
(2) 86626005(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上班时间接听)。
3、附件:《海门镇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名单》。
请广大群众给予监督,如对申请人有异议或有问题需要反映,请拨打上述举报投诉电话,镇将组织进行核查,并为举报人保密。
海门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 25 日
海门镇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