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概况
根据《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汕头市潮阳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潮阳市监〔2024〕26号)文件精神,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在潮阳辖区内的食品生产、流通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本期抽检批次,具体产品抽检信息见附表。
二、食品抽检信息
上述抽样检验的1054批次食品,检验结果合格1040批次,不合格14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吡虫啉、恩诺沙星、磺胺类药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铅、噻虫胺(具体产品抽检信息见附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防控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三、综合分析
1、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香蕉中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2、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恩诺沙星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蛙中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100μg/kg。牛蛙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残留超标。
3、磺胺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抑菌药,其具有抗菌谱广、性质稳定、便于贮存、吸收迅速等优点,用于动物疫病治疗。长期大量食用磺胺类(总量)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不利健康,可引起过敏反应和耐药性菌株的产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总量)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淡水鱼中磺胺类(总量)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4、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都是农业杀虫剂,主要防治农作物上发生的鳞翅目害虫,具有强毒性。两者均为非内吸性但具备触杀和胃毒作用的杀虫剂。通过与害虫钠通道相互作用而破坏起神经系统的功能。用于公共卫生和畜牧业中防治多种害虫如蝇,蟑螂蚊,蚤,虱,臭虫,动物体外寄生虫如蜱,螨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萝卜等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量为0.01mg/kg。蔬菜中检出超标的农药残留,与蔬菜生长期间农药使用剂量未严格控制或在停用农药后短期内马上采收上市等原因有关。
5、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大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LD50为 1600~2400mg/kg,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为低毒级,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无中毒报道。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和致癌性。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6、铅(lead)是常见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人体中理想的含铅量为零。人体多通过摄取食物、饮用自来水等方式把铅带入人体,进入人体的铅90%储存在骨骼,10%随血液循环流动而分布到全身各组织和器官。铅是蓄积性的重金属,只有当人体中铅含量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引发身体的不适,在长期摄入铅后,会对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酱腌菜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蔬菜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或辅料带入,亦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生姜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2mg/kg。蔬菜中检出铅含量超标,主要是蔬菜种植的土壤、水源受到污染所致。
7、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蓟马、飞虱等半翅目、鞘翅目、双翅目和某些鳞翅目类害虫的杀虫剂,具有高效、广谱、用量少、毒性低、药效持效期长、对作物无药害、使用安全、与常规农药无交互抗性等优点,有卓越的内吸和渗透作用,是替代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又一品种。
附件1 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三期)食品抽样检验合格产品明细表.xlsx
附件2 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三期)食品抽样检验不合格产品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