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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保持对河豚鱼及其制品监管的高压态势,防止高风险海鲜进入农贸市场销售,消除食品安全隐患,10月21日,潮阳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股室和文光、海门市场监管所监管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开展违法经营河豚鱼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以农贸市场海水产经营户为重点检查对象。现场重点检查海水产经营户是否经营不符合规定的河豚鱼,经营户是否落实进货查验与索证索票制度;检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是否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要求市场开办者要加强对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对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场内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立即停止销售。在检查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对海水产经营户宣传销售野生河豚鱼的危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违法经营的后果,督促海水产经营户增强守法意识,自觉抵制违规销售野生河豚鱼的行为。
阶段来,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农贸市场39家次、食品经营单位2000多家次、渔港码头1家次,张贴“禁止经营食用河豚鱼宣传海报”近1000份,并通过区主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对经营野生河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珍视生命,切勿购买、食用河豚鱼及其制品。如果在日常消费中看到违规经营河豚鱼行为,可以拨打12315或12345电话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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