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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4-11-05 09:14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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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审计局局长  郑创平

2024年10月1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持续强化增收节支,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组织开展2023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延伸抽查了区工信局、区城管局、铜盂镇、棉北街道等单位。

  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55657.00万元,总支出955657.0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93742.00万元,总支出393742.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657.00万元,总支出4657.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81398.00万元,总支出82834.0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和决算草案方面

  (1)财政预算调整幅度较大。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29683.00万元、支出调减85538.00万元,分别占年初预算数的16.85%、16.0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减233906.00万元,支出调增82432.00万元,分别占年初预算数的71.02%、35.47%。  

  (2)预算支出项目调整不及时。2023年,区财政部门在未报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先拨付调增资金27261.61万元。

  2. 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1)部分预算项目支出执行率低。有97项资金支出率等于或低于50%,涉及资金39343.03万元。

  (2)区财政社保缴费补助未落实到位,涉及资金3193.80万元。

  (3)区财政收回存量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涉及资金8477.10万元。

  (4)区财政暂付款挂账消化任务未完成,涉及资金196223.48万元。

  (5)区财政对外借款未及时收回,涉及2021至2023年三个年度,资金1045.6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组织开展对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部门)的预算执行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1个单位未及时将非税收入、政府采购纳入年度预算,涉及金额分别为42.45万元、210.07万元;1个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52.99万元。

  (2)一般性支出控制不严。4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或培训费、修缮费超预算支出167.47万元;3个单位公务接待未有接待公函或手续不合规,涉及金额1.92万元;3个单位公务接待费或公务用车运行费、培训费多头列支,涉及金额3.71万元;1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及报支费用不规范,涉及金额5.09万元;1个单位委托没有培训资质的机构开展干部培训,涉及金额14.00万元。

  2. 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

  (1)存量资金和清退资金未及时上缴。4个单位102.08万元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1所学校清退的津补贴及校减工程款20.84万元未上缴。

  (2)非税收入未缴交入库。2个单位的非税收入未及时缴交入库,涉及金额36.59万元。

  (3)收费不合规或违规减免收费。一是1家医疗机构大部分医疗收入未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涉及金额429.47万元;二是1所学校违规为学生减免学费,涉及13人次金额1.26万元。

  (4)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不规范或津补贴发放缺乏依据。一是5个单位发放津补贴或慰问金、奖金缺乏依据,涉及金额60.04万元;1个单位向不合规对象或超标准发放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等补贴,涉及金额3.56万元;二是3个单位存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制订或发放不规范的情况。

  (5)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3个单位21项资金超范围使用,涉及金额689.33万元;1个单位从建设资金专户划借资金用于经费开支,涉及金额233.00万元。

  (6)现金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违规坐支现金,2022年至2023年期间涉及金额109.17万元;4个单位超范围使用现金,涉及金额125.02万元。

  (7)报支费用及单据使用不合规或财务手续不完善。7个单位报支费用或单据使用不合规,涉及金额394.66万元;3个单位部分事项财务审批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133.12万元;1个单位列支费用缺乏依据,涉及金额4.80万元。

  (8)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规范。1个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转存155.54万元至基本户。

  (9)垫付资金未及时收回。1个单位未及时收回代个人垫付的社保资金,涉及金额12.82万元。

  3.内控制度建立、执行不到位

  (1)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8个单位部分经济事项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2019至2023年期间涉及金额390.22万元。

  (2)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管不到位。1个单位的13个派出机构均未撤销银行账户。

  (三)镇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组织对棉北街道和金灶镇、西胪镇财政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算管理方面

  (1)1个镇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77.35万元。

  (2)一般性支出管控不严。1个镇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超预算支出4.09万元;2个镇(街道)公务接待未附接待公函或报支单据不合规,涉及金额4.64万元;1个镇政府采购超出预算数29.91万元。

  2. 资金管理及使用方面  

  (1)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截至2023年6月底,1个镇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涉及金额52.45万元。

  (2)租金收入未按规纳税。2020至2023年期间,2个镇租金收入228.74万元未按规纳税。

  (3)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截至2023年12月底,1个镇5268.86万元专项资金被挤占。

  (4)现金管理不规范。2个镇(街道)超范围使用现金,涉及金额9.58万元。

  (5)票据使用不合规或内容欠明晰。1个街道超范围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共30笔金额389.9万元;3个镇(街道)单据报支不合规或票据内容欠明晰,2020至2023年期间涉及金额32.81万元。

  3.内控制度执行方面

  (1)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2个镇(街道)部分事项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2020至2023年期间涉及金额645.93万元,其中1个街道食堂餐饮服务未落实政府采购。

  (2)银行账户监管不到位。1个街道辖属部门休眠银行账户未及时注销。  

  (3)借出资金未签订借款协议。2个镇借出1726.04万元资金,均未签订借款协议,截至2023年6月底,尚有606.27万元未收回。

  4.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镇40个“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进度缓慢,未能在计划年度内完成。二是1个街道6个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编制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且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和项目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相关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1. 债券信息未及时公开。区财政部门未及时公开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债券基本信息等信息。

  2.债券项目施工履约保函失效。1个项目尚未完成建设,但施工总承包的履约保函已失效未办理延期。

  3.招标评审因素设定不合规。3个债券项目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在招标过程中违规设置加分条件。

  4.工程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1个工程项目超过合同工期7个月。

  (二)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审计

  1.未及时开展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截至2024年6月,区财政部门未对2023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2.项目未做好可行性研究论证造成项目效益低下、损失浪费。1个镇的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因部分位置涉及卫片图斑,导致工程处于荒废状态,造成损失浪费,涉及结算造价117.70万元。

  3.项目审核、监管不到位,资金未能发挥效益。1个单位在基地及产业园前期认定工作失范及管理缺位,导致专项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未能完成,涉及资金400.00万元。

  三、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组织对潮阳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21至2022年汕头市潮阳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政策执行落实方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招投标、预算审核、开工建设等工作均滞后,未能按计划时间完成工程建设。

  (2)资金管理方面。一是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到位,支出率仅33.81%;二是工人工资拨付不合规;三是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不足。

  (3)项目建设管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方面。一是项目存在未按图施工情况;二是项目施工及监理资料出现多次错漏。

  (4)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方面。一是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单位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且项目施工总承包、监理服务共6份履约担保函在合同期内均已失效且未办理延期;二是3个街道的项目施工招标均违规设置加分条件;三是2个街道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履职不到位,企业体系认证评分出现错漏评分情况。

  2.“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审计

  (1)财政转移支付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一是区财政部门未按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下达有明确具体补助对象和金额的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最长超过规定时间51个工作日;二是区财政部门未在30日内分解下达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最长超过规定时间177个工作日。

  (2)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截至2023年12月底,省财政下达本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资金尚有52231.34万元未支出,占比高达33.55%。

  (3)工程项目预算送审滞后。已开工建设的2个工程项目预算均未送区财政部门审核定案。

  (二)民生资金审计

  本年度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社区康园中心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补贴、扶贫资金、老年人乘坐公交优待卡政策性补偿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义务教育经费超范围使用。1所学校将义务教育经费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涉及金额210.62万元。

  2.社区康园中心建设未达要求且资金闲置。1个镇的社区康园中心设置不符合要求,社区康园中心补助资金34.16万元未使用。

  3.公益性岗位执行、监管不到位。5个镇未为部分参加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涉及311人次。

  4.公共交通运营监管不到位。一是公共交通运营企业未经批准停运5条公共交通线路,减少运营车辆124辆,区主管部门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公共交通运营;二是区主管部门对老年人优惠乘坐公交车优待卡监管不到位,导致老年人公交车优待卡异常刷卡情况较为严重。

  5.扶贫资金投入项目公司未按期兑付收益分红。1个镇扶贫资金投入的2家公司均未按期兑付收益分红,且协议书未约定违约责任。

  四、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东山大道(G324国道至潮海路)环境提升项目、潮关污水处理厂及管网PPP项目、海门滨海大道园区段(海门片区滨海大道一期)项目等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东山大道(G324国道至潮海路)环境提升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一是违反重大事项及重大资金决策制度。项目未决策先支付工程款15笔共4274.61万元。

  二是资金支付未按合同约定执行,多付资金659.54万元。

  三是工程投资控制不严格,多计费用约148.25万元,增加不必要的前期费用23.64万元。

  四是项目审批程序不合规。项目重大变更未按规定报批;施工总承包单位无证运输并私自处置渣土;项目施工图预算财审阶段严重滞后。

  五是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项目工程资料与工程实际不符,部分建设材料进场使用批验不合规,项目竣工验收把关不严。

  六是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更换项目经理未办理变更手续,且项目经理违规同时担任两个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未参与现场设计协调工作;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5处未按图施工情况。

  七是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不合规。存在子项目规避招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监理招标违规设置最低投标限价;监理补充协议合同价超过规定限额。

  (二)潮关污水处理厂及管网PPP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1个镇垫付项目前期费用1772.46万元未及时收回;项目概算书清单分类、计价存在错误,涉及金额511.43万元;项目支出2项不必要的前期咨询费用;项目进度款申请、实际支付金额均超过合同约定比例,涉及金额分别为5291.32万元、1756.76万元。

  二是招投标程序和合同管理方面。存在项目监理招标违规设置最低投标限价和不合规加分条件,且招、投标文件等未按规定公示,监理单位中标前委托监理事项不合规;施工便道北段施工未进行招投标等问题。

  三是参建单位履职方面。存在项目未依法办理开工手续,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监督、管控,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在两家单位执业,原材料材料进场报审数量、采购物资验收台账、概算消耗量数量对比均不相符,使用检测不合格的材料,前期咨询服务包违规转包等问题。

  四是工程建设过程及运营管理方面。存在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均严重滞后,施工图纸部分内容过度设计,项目部分桩施工记录弄虚作假,工程部分内容未按设计图纸施工。运营管理监督不到位,污水处理服务费审核把关不严,进出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

  (三)海门滨海大道园区段(海门片区滨海大道一期)工程建设审计情况

  一是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预算评审报告书多计金额111.19万元,工程结算多计费用413.08万元,安全文明措施项目费用119.86万元支付不符合合同约定等问题。

  二是项目招投标及质量管理方面。存在评标委员会专家未按规定随机抽取;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过程未按规定拍摄存档开标、评标过程录像;项目存在未按图施工,以及项目部分路面出现开裂等问题。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本年度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是出租资产不规范。1个单位未通过公开招租方式出租资产,涉及面积880.00平方米。1个单位未收取公房住宅租金,且单位办公用房无偿提供给第三方检测机构使用。1个单位教工宿舍租给10名非单位在职人员。

  二是资产账实不符。5个单位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未登账,涉及金额33.44万元。2个单位资产账务与实物登记不符。

  三是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3个单位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1个单位资产报废程序不规范,1个单位未及时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组织审计了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潮阳第二建筑工程总公司、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潮阳区潮邑供水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务会计制度不完善及执行不到位。1家公司未制订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对分公司会计核算方式等未作出明确规定;2家公司财务制度不健全。3家公司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2家公司未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二是会计核算不实。3家公司均不同程度存在会计核算或人为调节数据问题,导致财务数据失真。

  三是资产管理不规范。1家公司以个人名义购置房产金额214.42万元。1家公司未定期盘点,57项固定资产盘无实物,涉及原值125.56万元。

  四是资产登记、出租、处置不规范。3家公司47项固定资产未登账,涉及金额合计688.38万元。1家公司7宗房产到期续租,均未通过评估及公开招租。2家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未核减或核销不及时,涉及金额145.54万元。

  五是内部决策机制不完善。2家公司大额资金调动、项目大额开支等事项未经集体决策。

  六是资金管理不规范。1家公司公款私存,分别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1家公司超范围使用现金,涉及金额396.89万元,2家公司银行转账缺少审批手续,涉及金额2438.51万元。1家公司坐支现金40.74万元。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对有关镇(街道)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河长制落实不到位。1个街道未按规定履行河长职责,未落实河湖管理人员和经费,而且对村(社区)级河长业务指导、监督不到位。

  二是违法用地整治不到位。3个镇(街道)尚有194宗违法用地未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非农化”。1个镇高标准农田范围内现状为坑塘水面16个图斑共55.50亩未落实整改。

  四是部分可复耕农田存在撂荒现象。1个街道辖区内6个社区29个图斑,共643.45亩耕地撂荒,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

  六、年度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8月以来,区审计局共出具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10份。主要涉及工程规避招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不达标,项目违规转包,津补贴发放未经报批且发放对象超范围等问题。

  七、审计建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运行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加强财政收入情况研判,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大力培植财源,实现收入可持续发展;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切实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积极消化暂付款挂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绩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筑牢“三保”底线;强化债券资金全流程管理,科学测算、评估预期偿债收入,从源头防范债务风险。

  (二)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科学谋划政府投资方向,提高重点项目储备质量,加大要素保障,及时解决制约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难点堵点问题;规范项目全流程管理,压实建设、施工、监理、造价等各方责任,避免损失浪费,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质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和投资拉动力。突出抓好教育、医疗、社保、生态环境等民生重点工作,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和支出监管力度,切实保障群众权益,兜牢民生底线。

  (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持续提升资产管理质量

  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健全国有企业管理和运营监管体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及操作流程,增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盘活用好存量资产,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程序。加强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压实各地耕地严保严管责任,推动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落实整改,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下来,区审计部门将继续跟踪督促,并按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潮阳奋力在推进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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