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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汕头市潮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25-02-05 16:33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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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审计局局长 郑创平

2025年1月24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23年度汕头市潮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2024年10月18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审计机关所作的《汕头市潮阳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进一步做好审计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指导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据统计,截至2024年12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40项问题(其中未到整改期问题44项),已完成整改184项,占比76.67%,正在逐步推进整改56项,占比23.33%,其中属于立行立改问题的整改率为91.95%。已整改问题金额 79756.64万元,其中:已上交财政204.20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14469.89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7955.87万元,已调账处理金额2130.59万元,通过预算调整方式整改40465.16万元,其他已整改落实金额14530.93万元。

  2023年8月以来,区审计局共移送相关问题线索10件,截至2024年12月,有关部门已调查处理5件,正在调查处理5件。

  审计整改结果表明,去年以来,各镇(街道)、各部门能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研究采纳审计意见建议,共同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有序推进整改。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将重大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落实。

  二是深化贯通协同,增强整改监督合力。区审计机关积极推动跟踪检查常态化,持续督导长期挂账未销号的问题,聚焦整改推进不力、拖延整改等情形,开展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加大对未完成整改问题的督促和指导力度,确保整改质效。同时加强与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其他监督的协调联合,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切实增强整改监督合力。

  三是注重成果运用,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区绩效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实绩考核内容,有力促进违规问题尽快得到纠正。大部分单位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各整改牵头部门认真研究部署,指导督促本系统举一反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做到以整促建,以改促治。

  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105项,已完成整改89项,已整改金额52305.43万元。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和决算草案方面。一是财政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的问题,区财政部门在新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中,将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和零基预算的编制原则,做到量力而行、收支平衡,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二是预算支出项目调整不及时问题,正在落实整改。

  2. 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预算项目支出执行率低的问题,区财政部门将通过加大收入组织力度,统筹财力安排资金拨付,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社保缴费补助3193.80万元未落实到位问题,区财政部门将继续加大收入组织力度,积极筹措资金落实上缴区级承担的社保缴费。三是区财政收回存量资金8477.10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问题,“其他应付款”账户挂存资金578.73万元已收回作为存量资金,其余资金正在整改中。四是区财政暂付款挂账消化任务未完成问题,区财政部门已消化暂付款挂账6000.00万元,下来,将加大清理力度,结合区财力状况适当安排预算资金消化挂账。五是区财政对外借款1045.69万元未及时收回问题,截至目前已收回借款144.91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管理方面。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问题,涉及的2个单位已将非税收入和政府采购纳入年度预算。二是一般性支出控制不严问题,3个单位超预算支出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单位仍在推进整改;3个单位已规范公务接待管理;3个单位已规范会计核算;1个单位已加强公务用车管理;1个单位已按规定选择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干部培训。

  2.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5个单位存量资金和清退资金122.92万元未及时上缴问题,已全部上缴财政。二是2个单位非税收入36.59万元未缴交入库问题,1个单位已将非税资金2.48万元缴交入库,1个单位已缴交部分非税资金11.26万元,目前正在抓紧补缴其余资金。三是2个单位收费不合规或违规减免收费问题,1家医疗机构已规范使用医疗收费票据,1所学校已停止减免学费。四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不规范或津补贴发放缺乏依据问题,1个单位已收回违规发放的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等补贴资金3.56万元;3个单位已规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方案制订与发放;5个单位已按规定做好津补贴或慰问金等发放审核工作,规范资金使用,并收回违规发放资金31.92万元,其中1个单位津贴发放未经报批且发放对象超范围问题已由区审计机关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五是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单位已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其中1个单位从建设资金专户划借的资金233.00万元,已退回157.38万元。六是4个单位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规范现金使用行为。七是报支费用及单据使用不合规或财务手续不完善问题,涉及的3个单位已完善财务审批手续;7个单位已规范费用报支及单据使用行为;1个单位已收回缺乏依据的报支费用3.30万元。八是1个单位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规范问题,涉及的单位已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九是1个单位垫付资金12.82万元未及时收回问题,至目前已收回垫付资金2.70万元。

  3.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方面。一是8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问题,各相关单位已按规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二是1个单位银行账户监管不到位问题,该单位13个基层单位均已经完成银行账户销户工作。

  (三)镇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管理方面。一是1个镇非税收入177.35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该镇已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是一般性支出管控不严问题,有关镇已按照区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会议费、政府采购支出,2个镇(街道)已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2.资金管理及使用方面。1个镇已将存量资金52.45万元全部上缴区财政。2个镇租金收入已按规纳税。1个镇正多方面筹集资金,逐步消化挤占的专项资金。2个镇(街道)已纠正超范围使用现金的行为。相关镇(街道)已规范票据使用及单据报支行为。

  3.内控制度执行方面。一是2个镇(街道)已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1个街道辖属部门的休眠银行账户已注销。三是2个镇借出资金未签订借款协议问题,涉及的镇已按规签订借款协议,其中1个镇已收回借款87.00万元,并与借款方签订借款补充协议。

  4.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2个镇“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进度缓慢问题,涉及的镇正在加快建设进度及完善相关手续。二是1个街道6个工程项目未及时编制结算、决算和报备问题,目前已完成报备工作,正在抓紧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和项目资金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7项,已完成整改5项,已整改金额517.70万元。

  (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整改情况

  1.债券信息未及时公开问题。区财政部门已按规定将债券信息进行公开。

  2.债券项目施工履约保函失效、招标评审因素设定不合规问题。项目单位正在推进整改。

  3.工程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问题。涉及的项目已于2024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

  (二)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 未及时开展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问题。区财政部门印发了《潮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区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组织区直各单位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并聘请第三方对5个重点项目资金和1个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2. 1个镇的驻镇帮镇扶村项目未做好可行性研究论证造成项目效益低下、损失浪费问题。项目已完成涉及卫片图斑部分的复耕,其余部分正常使用。

  3.项目审核、监管不到位,资金未能发挥效益问题。主管部门对基地和产业园运营方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参照绩效目标标准进行整改,并对基地和产业园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三、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20项,已完成整改12项,已整改金额14714.67万元。

  (一)政策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1. 2021至2022年汕头市潮阳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政策执行落实方面。3个街道的改造项目均已完成预算审核,正在加快工程进度,争取尽快竣工验收。

  (2)资金管理方面。一是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到位问题,已根据工程进度拨付款项共1844.31万元。二是工人工资拨付不合规问题,已设置本地短期农民工资专户进行拨付。三是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不足问题,项目监理单位根据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纪要要求,暂以财政预算审核初稿造价(第二版)下浮后的金额作为合同进度款拨付依据。

  (3)项目建设管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方面。一是项目存在未按图施工问题,1个街道的1处未按图施工情况已按图纸完成施工,其他部分正在加紧办理变更手续。二是项目施工及监理资料出现多次错漏问题,项目单位已修改完善相关资料。

  (4)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方面。一是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单位未提交履约担保,6份履约担保函失效且未办理延期问题,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单位已补办理履约保函,6份履约担保函已办理延期。二是3个街道的项目施工招标均违规设置加分条件问题,相关街道责令招标代理单位自查自纠,今后合理设置加分条件。三是2个街道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履职不到位,出现错漏评分问题,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工作,并召开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法律法规交流学习会,提高各镇(街道)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能力。

  2.“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财政转移支付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问题。区财政局已按要求分配下达相关资金指标。

  (2)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2024年,区财政部门已支出资金14469.89万元,并对“百千万工程”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进度,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3)工程项目预算送审滞后问题。2个项目的预算均已送区财政部门进行预算审核。

  (二)民生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 1所学校义务教育经费超范围使用问题。涉及的学校已将高中物业管理费和义务教育管理费分开列支。

  2. 1个镇的社区康园中心建设未达要求且资金闲置问题。涉及的镇已对照《社区康园中心服务规范》要求落实整改。

  3.公益性岗位执行、监管不到位问题。区主管部门已落实用人单位对2023年12月在岗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4.公共交通运营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区交通主管部门已责令运营企业提交公交线路暂时停运报告,并加强与区财政部门对接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工作,缓解企业经营压力,积极引导运营企业重新恢复经营。二是已选取部分公交车辆试点安装监控探头,实时监督刷卡设备使用,并继续聘请第三方对各公交企业进行审查,加强对老年人免费公交IC卡使用管理的监督。

  5. 1个镇扶贫资金投入项目公司未按期兑付收益分红问题。涉及的镇对2家公司发函催款,其中1家公司已兑付收益分红,1家公司已承诺尽快兑付收益分红;相关镇将加强日常监管,及时采取措施保障投资收益到位,确保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四、重点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52项,已完成整改36项,已整改金额6885.41万元。

  (一)东山大道(G324国道至潮海路)环境提升项目建设审计整改情况

  1.违反重大事项及重大资金决策制度问题。项目业主单位已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及大额资金支出决策审批制度。

  2.资金支付未按合同约定执行问题。一是设计单位已退回提前支付的施工图设计费17.62万元;二是项目单位约谈监理单位,将根据财政核定情况,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

  3.工程投资控制不严格问题。一是项目单位已向区财政部门报送相关资料,配合做好审核工作,其中,拆除广告牌部分工程量不实问题已由区审计部门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二是项目单位认真梳理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流程和要求,规范项目前期审批工作。

  4.项目审批程序不合规问题。一是项目重大变更未按规定报批问题,项目单位根据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按照《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做好相关工作。二是项目施工图预算财审阶段严重滞后问题,项目单位正在抓紧办理财政审核有关手续。三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无证运输并私自处置渣土问题,项目单位将根据区财政部门审核定案情况核减相关费用,并根据审定的施工量总额,追究施工单位违约责任。

  5.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项目工程资料与工程实际不符问题,项目单位已落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工程档案整改工作。二是部分建设材料进场使用批验不合规问题,已由区审计部门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三是项目竣工验收把关不严问题,项目单位落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将抓紧完成财政审核及有关验收手续。

  6.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问题。一是更换项目经理未办理变更手续问题,项目单位已约谈施工单位,将根据合同及管理情况,追究违约责任。二是设计单位未参与项目现场设计协调工作问题,项目单位已约谈设计单位,将根据约谈的内容及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三是项目经理违规同时担任两个项目负责人、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5处未按图施工的问题,已由区审计部门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7.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不合规问题。一是子项目规避招标问题,已由区审计部门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二是违规设置最低投标限价问题,项目单位今后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有关法规开展项目招标工作,规范招投标行为。三是监理补充协议合同价超过规定限额问题,项目单位已要求监理单位退回超出限额部分金额。

  (二)潮关污水处理厂及管网PPP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垫付前期费用未及时收回问题,项目实施机构已收回垫付的前期费用100.00万元,其余款项正在推进整改。二是项目概算书清单分类、计价存在错误问题,项目实施机构已约谈概算编制单位,并发函要求项目公司在编制预算时重点关注概算书相关问题。三是项目支出2项不必要的前期咨询费用问题,项目实施机构已约谈项目建议书和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并责成项目公司严把咨询服务委托关,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项目进度款申请、实际支付金额均超过合同约定比例问题,项目实施机构已发函要求项目公司今后严格按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申请进度款,项目公司已承诺待区财政部门预算审核定案后进行校核,并多退少补。

  2.招投标程序和合同管理方面。一是项目监理招标违规设置最低投标限价和不合规加分条件问题,项目实施机构已约谈招标代理机构,今后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设置;其中监理招标设置不合规加分条件问题,已由区审计部门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二是招、投标文件等未按规定公示问题,项目实施机构已约谈招标代理机构,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披露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三是监理单位中标前委托监理事项不合规问题、施工便道北段工程未进行招标问题,已由区审计部门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参建单位履职方面。一是项目未依法办理开工手续,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监督、管控,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在两家单位执业,使用检测不合格的材料,前期咨询服务包违规转包等问题,已由区审计部门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二是原材料进场报审数量、采购物资验收台账等管理不到位问题,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已进行全面核查,并完善相关资料及台账。

  4.工程建设过程及运营管理方面。一是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均滞后问题,项目实施机构已发函要求项目公司尽快推进项目预算编制和送审工作。二是施工图纸部分内容过度设计问题,项目实施机构已约谈设计单位,要求认真履行设计职责,并进行自查自纠。三是项目部分桩施工记录弄虚作假,工程部分内容未按设计图纸施工,进出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已由区审计部门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四是污水处理服务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项目公司已在2024年11月份服务费中扣除水量不足的违约金371.19万元;对于水质超标问题,区生态环境部门已发《提醒函》至项目公司,要求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各项工作。

  (三)海门滨海大道园区段(海门片区滨海大道一期)工程建设审计整改情况

  1.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预算评审报告书多计金额111.19万元问题,项目单位已核减不应计取部分,工程量不正确部分予以调整,预算评审报告重新进行编制。二是工程结算多计费用413.08万元问题,项目单位对结算书有异议的部分重新进行核对、调整,并约谈设计单位负责人,召开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今后加强项目设计变更的管理及审批。三是安全文明措施项目费用119.86万元支付不符合合同约定问题,项目的安全生产费已按照完成工程量进度比例计取,并留存安全经费使用台账等数据。

  2.项目招投标及质量管理方面。一是项目招投标问题,项目单位召开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今后按规做好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二是项目未按图施工问题,已由区审计部门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三是部分路面出现开裂问题,业主单位已落实施工单位进行修复。

  五、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56项,已完成整改42项,已整改金额5333.43万元。

  (一)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出租资产不规范问题。涉及的1个镇已提前终止资产租赁协议,待评估资产出租价格后,再按程序进行公开招租。1个单位已落实周转房使用人按照相关规定上缴租金,并通知第三方检测机构清退搬离单位实验室。1个单位已重新修订《教工宿舍分配方案》,将对不符合分配方案租住条件的人员进行清退。

  2.资产账实不符问题。5个单位已补登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33.44万元;2个单位资产账务与实物登记不符问题已完成整改。

  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3个单位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问题,2个单位已完成整改,1个单位正在整改中。二是1个单位资产报废程序不规范问题,涉及的单位今后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规范处置程序。三是1个单位未及时办理资产报废手续问题,涉及的单位已对达到报废条件的7辆公务用车进行报废处置。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财务会计制度不完善及执行不到位问题。1家公司尚在研究适合公司经营状况的会计核算管理制度;2家公司已完善财务管理;2家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另1家公司的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计提问题,正在整改中。

  2. 3家公司会计核算不实问题。2家公司已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其中1家公司“专项工程支出”已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尚未结转,1家公司的会计记载出错问题近期将予以纠正;另1家公司应收未收水费已入账核算21.04万元,其余应收未收水费仍在清理追收。

  3.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1家公司已将个人名义购置房产登记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1家公司已对盘无实物的固定资产做盘亏处理。

  4.资产登记、出租、处置不规范问题。3家公司已补登记47项固定资产688.38万元;1家公司已委托第三方对出租房产进行评估,后续将进行公开招租,并完善相关租赁手续;1家公司已完善固定资产核销手续,另1家公司已委托第三方对拟报废资产进行评估。

  5.内部决策机制不完善问题。2家公司已完善内控制度,对今后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进行规范。

  6.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1家公司已规范现金使用行为;2家公司银行转账已完善审批手续;1家公司已按规定将追收水费足额存入银行账户;1家公司的私户办理公款收支问题,目前通过加强内部监督防范风险,今后视债务纠纷清结情况逐步规范账户管理。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 1个街道河长制落实不到位问题。该街道已修订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对9个社区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评定,确保村级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

  2. 3个镇(街道)194宗违法用地整治不到位问题。3个镇(街道)的违法用地已完成整改87宗,其余违法用地正在推进整改。

  3. 1个镇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问题。该镇已向其中有关村居发放整改通知书,其中2个村已整治复耕,1个村已完成部分复耕,另1个村的2个地块已申报纳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内;其余11个地块仍在整改中。

  4.部分可复耕农田存在撂荒现象问题。1个街道辖区内6个社区29个图斑,共643.45亩耕地撂荒,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

  六、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指出的问题大部分已落实整改,但仍有56项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主要涉及财政、资产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方面。未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短期内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筹措压力较大,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难以解决。二是部分问题涉及工作规划或程序的完善,需要结合工作推进逐步解决。三是个别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需要长期推进整改。四是个别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整改力度和措施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整改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紧抓实整改工作,持续发力,坚持一抓到底,以高质量审计整改助推潮阳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审计质效: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加强整改成果运用。自觉担负起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持续加大整改监督力度,确保问题及时改、全面改、深入改、彻底改,全力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要以落实审计整改为契机,突出成果转化,把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规范管理的实际成效,推动潮阳经济持续发展。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推进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意见精神的措施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审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研究制定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管理的具体举措,通过完善机制体制,切实抓好源头治理,巩固审计整改工作成果。

  三是强化督查问效,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进一步压实责任链条,强化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部门的督促检查。对需要逐步推进、长期坚持的问题,加强督查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持续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更好服务潮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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