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镇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和
201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一、2013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3年我镇的财政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广辟新的财源,强化征管促增收,严控支出保重点,规范管理出效益,财政支出控制在预算额度内,年度预算执行基本正常。全年决算总收入:17404.979218万元,总支出:17401.427179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552039万元。
(一)2013年财政收入情况
2013年财政收入 17404.979218万元
1、一般预算收入 10470万元
工商各税本级(区级)收入 10470万元
增值税 4142万元
地方税 6328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 2991.6203万元
(1)行政事业经费定额补助 758.6203万元
(2)上级专项补助 1821.151万元
(3)农村税改财政转移支付补助 192.04万元
(4)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补助 219.8090万元
3、基金预算收入 3943.358918万元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555.668万元
计生收费——社会抚养费 836.4317万元
民政收费——婚姻登记费 1.72万元
土地征用费收入 717.5163万元
(2)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731.073625万元
自来水公司 26万元
有线广播电视站 4.105万元
环境卫生管理办 83.1778万元
洞内水厂 4.4万元
计划生育事业费 613.390825万元
(3)工商各税超收奖励 705.74万元
(4)公益捐赠收入 420万元
(5)船厂拍卖转让收入 349万元
(6)其他收入 181.877293万元
(二)2013年财政支出情况
2013年财政支出 17401.427179万元
1、上解支出 10470万元
工商税收本级(区级)支出 10470万元
增值税 4142万元
地方税 6328万元
2、一般预算支出 2933.840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 1226.2546万元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373.0939万元
财政事务 8.9万元
税收事务 660万元
人力资源事务 33.442万元
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 12.5407万元
商贸事务 33.442万元
群众团体事务 25.0815万元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79.7545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 25.081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 161.9087万元
(4)医疗卫生 0.714万元
(5)环境保护 72万元
(6)城乡社区事务 437.74万元
(7)农林水事务 798.4469万元
农业 299.1559万元
水利 45.442万元
扶贫 32万元
林业 10万元
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补助 192.04 万元
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补助 219.8090 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 26.9136万元
(9)交通运输 26万元
(10)其它支出 158.781万元
3、基金预算支出 3997.586879 万元
(1)行政支出 1282.430106万元
(2)事业支出 1063.884934万元
计生事业费 221.478697万元
税务事业费 209.372万元
教育事业费 157.86992万元
民政事业费 23.793688万元
环境卫生事业费 125.759038万元
劳动保障事业费 33.6798万元
水利事业费 47.658854万元
企业服务中心 21.095263万元
消防经费 15.12万元
农业服务中心 12.07385万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91.481831万元
其它事业费 104.501993万元
(3)城市维护费 479.47217万元
(4)镇自筹资金支出 245.975061万元
抗灾复产 121.077637万元
其它自筹资金支出 124.897424万元
(5)上解支出 918.324608万元
社会抚养费上解 836.4317万元
其他上解 81.892908万元
(6)其他支出 7.5万元
(三)财政收入决算与财政支出决算相抵后年终结余额为3.552039万元
代表们,2013年我镇预算执行基本正常,但财政运行仍然困难:主要是我镇税源基础比较薄弱,财力规模仍然偏小;政策性因素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财政供养负担沉重;农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且发展尚不平衡。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我镇2014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治税理财,狠抓增收节支,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14年全镇计划财政收入17929.04万元,财政支出17926.0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万元,全年财政收支计划如下:
(一)2014年财政收入预算
2014年财政收入预算为 17929.04万元
1、一般预算收入 12564万元
工商各税本级(区级)收入 12564万元
增值税 4970万元
地方税 7594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 2102.04万元
(1)行政事业经费定额补助 800万元
(2)上级专项补助 860万元
(3)农村税改财政转移支付补助 192.04万元
(4)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补助 250万元
3、基金预算收入 3263万元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150万元
计生收费 650万元
其中:社会抚养费 650万元
土地征用费收入 500万元
(2)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690万元
自来水公司 26万元
洞内水厂 10万元
有线广播电视站 4万元
环境卫生管理办 100万元
计划生育事业费 550万元
(3)工商各税超收奖励: 760万元
(4)公益捐赠收入 450万元
(5)其它收入 213万元
(二)2014年财政支出计划情况
2014年财政支出预算为 17926.04万元
1、上解支出 12564万元
工商税收本级(区级)支出 12564万元
增值税 4970万元
地方税 7594万元
2、一般预算支出 2102.0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 570万元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380万元
人力资源事务 33万元
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 12万元
商贸事务 35万元
群众团体事务 30万元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80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 2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 160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 450万元
(5)农林水事务 722.04万元
农业 120万元
扶贫 60万元
水利 100万元
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补助 192.04万元
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补助 250万元(6)其它支出 56万元
3、基金预算支出 3260 万元
(1)行政支出 1200万元
(2)事业支出 960万元
计生事业费 220万元
税务事业费 200万元
民政事业费 30万元
教育事业费 150万元
消防经费 20万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00万元
农林水事业费 100万元
环境卫生事业费 140万元
劳动保障事业费 36万元
其它事业费 64万元
(3)城市维护费 200万元
(4)镇自筹资金支出 120万元
(5)社会抚养费上解 650万元
(6)其他支出 130万元
(三)预算收支相抵结余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