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汕头市潮阳区外事侨务局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潮阳区外事侨务局(部门)列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共有1个,是:汕头市潮阳区外事侨务局(本级)。
汕头市潮阳区外事侨务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的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国际动态和港、澳、台地区的动态;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制订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接待访问潮阳的外宾、友好人士以及其他重要来宾;接待来潮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记者;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承办区领导出访和对外交往事宜。
(三)负责本区因公出国、赴港澳管理工作,审核报批我区各单位派遣团(组)出国、赴港澳地区从事公务活动的有关工作;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护照、通行证的管理工作;邀请外国人来潮访问的审核、报批等有关工作。
(四)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国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组织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做好对归侨侨眷的扶贫、济困工作。
(五)参与对外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事宜审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执行党和国家对外宣传的方针和政策;开展和推动涉侨宣传、涉侨文化交流与华文教育工作。
(七)负责联络接待半官方和民间重要的往来,指导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
(八)承办“汕头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呈报等有关工作。
(九)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外、涉侨及涉港澳工作;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及区直各部门的外事、侨务、港澳业务和重要外事、侨务及港澳活动。
(十)协调处理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外国公民及法人在潮发生的各类重大案件;监督外事纪律的执行。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汕头市潮阳区外事侨务局(部门)共有财政拨款在职人员12人,其中:行政机关在职人数8人;事业在职人数4人;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2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213.8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13.8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213.8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13.82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160.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9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3万元。
汕头市潮阳区外事侨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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