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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潮阳区委老干部局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 2015-08-26 12:36
  • 来源: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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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潮阳区委老干部局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属下1个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汕头市潮阳区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和汕头市潮阳区老干部(老年)大学(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汕头市潮阳区委老干部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老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法规、决定和指示,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老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服务,提出老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订和参与制订全区老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及全区离退休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的学习培训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向老干部通报情况的有关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各镇(街道)和区直单位老干部工作政策及保障机制的落实。研究和指导全区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老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组织协调老干部参加重大活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指导老干部相关事宜的办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区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区老干部(老年)大学的管理工作;承担老干部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组织培训;负责老干部信息、统计、信访和接待工作。承办区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汕头市潮阳区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的职责是:负责接收国有企业改制和退出市场后的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

  汕头市潮阳区老干部(老年)大学(区老干部活动中心)职责是:宣传贯彻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老干部活动工作规划;组织老干部进行政治、文化理论学习,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举办教育、创作、交流、出版、展览、表演等特色办学活动;协调各自管组织开展老干部活动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委老干部局行政机关编制5人,实有4人,退休9人。汕头市潮阳区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编制7人,实有4人。汕头市潮阳区老干部(老年)大学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编制5人,实有5人,退休1人。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355.696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69676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支出决算353.696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53.69679万元,结余2万元。

  2015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16.99676万元,占61.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65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885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11万元,住房公积金2.3496万元;项目支出136.7万元,占38.7%,主要项目支出有: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73.7万元,结余2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春节慰问老干部和举办迎春座谈会经费支出69.7万元,离休干部特需经费26万元,关心帮扶有特殊困难老干部6万元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3.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团组数为0个、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3万元,比去年减少1.21万元,原因是一辆公务车在20157月载区关工委下乡调研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一直至2015年年底该车辆尚未维修完毕,在此期间该车辆没有产生任何费用。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费支出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2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3.63万元,平均每辆1.8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护、加油、过桥过路费等。

  3、公务接待批次1批,人数18人,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比去年减少0.18万元,原因是外地老干部工作部门到潮看望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次数减少。主要用于接待老干部、外地老干部工作部门来潮慰问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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