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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潮阳区委老干部局预算情况说明
  • 2016-04-18 12:39
  • 来源: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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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潮阳区委老干部局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

   汕头市潮阳区委老干部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老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法规、决定和指示,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老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服务,提出老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订和参与制订全区老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及全区离退休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的学习培训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向老干部通报情况的有关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各镇(街道)和区直单位老干部工作政策及保障机制的落实。研究和指导全区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老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组织协调老干部参加重大活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指导老干部相关事宜的办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区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区老干部(老年)大学的管理工作;承担老干部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组织培训;负责老干部信息、统计、信访和接待工作。承办区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汕头市潮阳区委老干部局共有财政拨款在职人员13人,其中行政机关(含参公人员)8人,事业在职人数5人,其中:退休人员9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317.32万元,其中:预算拨款317.3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317.32万元,其中:预算拨款317.32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69.72万元,占总支出的53.5%,比上年增加46万元,增长37.1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6419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15万元。项目支出147.6万元,占总支出的46.5%,比上年增加66.6万元,增长82.22%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03万元,与上年相同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3万元,占80 %,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1.2万元,占20%,与去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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