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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 2016-04-20 10:12
  • 来源: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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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主要职责

 根据汕头市潮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潮阳机编[2013]3号)精神,设立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管委会内设综合办公室、安全环保办公室、产业建设办公室、财务办公室4个机构,下设汕头市潮阳区循环经济服务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政府有关命令、决定,制定和实施园区有关管理规定;

2、依据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符合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产业发展规划,会同贵屿镇编制、修编总体规划及涉及园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园区内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各项专项规划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区政府授权、委托部门备案;

3、负责入园企业的环保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及园区内各类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并报区政府授权、委托部门备案;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贵屿辖区内的循环经济产业实行圈区化管理,分期分批组织符合入园条件企业进驻园内,实现“集中拆解、集中治污”目标;

5、负责组织园区重大项目的可研、环评、申报、立项等前期工作,以及园区内各类项目有关资质、专项资金的申报;

6、负责园区的规划、财政、建设、审计、劳动、人事、科技、安全、环保、统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7、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园区的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和房产开发、市政及园林绿化等工作;

8、负责园区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9、协助督促、指导贵屿循环经济产业环境综合整治;

10、负责园区综合管理、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11、接受区政府授权、委托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核定管委会行政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主任3名、分局局长1名。核定循环经济服务中心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2015年末实有在编人员8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比去年增加3人,新增人员为新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3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情况说明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062.79万元,比去年增加1333.24万元,增长77.09%,其中:财政预算安排拨款收入3062.79万元,比去年增加1333.24万元,增长77.09%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预算支出3062.79万元,比去年增加1333.24万元,增长77.09%。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062.79万元,比去年增加1333.24万元,增长77.09%。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62.79万元,占2.05%,比去年增加33.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84万元,比去年增加29.2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3名新招公务员以及全区提高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9万元,与去年持平;项目预算支出3000万元,占97.95%比去年增加13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1、园区建设资金贷款利息2500万元,比去年增加1300万元2、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0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0.5万元,比去年减少16.5万元,减少28.95%,包括公务接待费11.5万元,比去年减少0.5万元,减少4.1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比去年减少5万元,减少35.71%;会议费20万元,比去年减少11万元,减少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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