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潮阳区委老干部局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属下1个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汕头市潮阳区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和汕头市潮阳区老干部(老年)大学(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汕头市潮阳区委老干部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老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法规、决定和指示,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老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服务,提出老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订和参与制订全区老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及全区离退休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的学习培训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向老干部通报情况的有关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各镇(街道)和区直单位老干部工作政策及保障机制的落实。研究和指导全区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老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组织协调老干部参加重大活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指导老干部相关事宜的办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区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区老干部(老年)大学的管理工作;承担老干部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组织培训;负责老干部信息、统计、信访和接待工作。承办区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汕头市潮阳区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的职责是:负责接收国有企业改制和退出市场后的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
汕头市潮阳区老干部(老年)大学(区老干部活动中心)职责是:宣传贯彻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老干部活动工作规划;组织老干部进行政治、文化理论学习,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举办教育、创作、交流、出版、展览、表演等特色办学活动;协调各自管组织开展老干部活动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委老干部局行政机关编制5人,实有4人,退休8人。汕头市潮阳区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编制7人,实有4人。汕头市潮阳区老干部(老年)大学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编制4人,实有4人,退休1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度决算主要工作任务是继续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把老干部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中来思考,进一步落实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着眼实现老干部们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从政治上和生活上关心老干部,全面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342.1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3.55万元,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经费支出。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340.1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3.55 万元,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经费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40.1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3.55万元,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经费支出。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12.55万元,占62.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4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8.6万元,占37.5%,主要支出项目有离休干部特需经费、老年大学办学经费和老干部活动中心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7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78万元,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级、所属单位出国团组数为0个、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一样。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减少0.1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86万元,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公务车保有量3辆,报废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3.46万元,平均每辆1.73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4批,人数52人,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93万元,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接待外地兄弟单位到我区看望易地安置老干部。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7万元,比2015年减少7.88万元,降低25%,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一般公务用车3辆,报废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