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潮阳区纪委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潮阳区纪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说明
二、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潮阳区纪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10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第一部分 潮阳区纪委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本委机构基本情况
汕头市潮阳区纪委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 1个,分别是:潮阳区纪委办公室。
汕头市潮阳区纪委的主要职责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协助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全区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2、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街道)党的组织和区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3、负责查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以及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教育。
5、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
6、调查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7、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风治乱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公路“三乱”行为的查处,抓好区机关效能建设和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工作。
8、会同区直有关部门以及各镇(街道)党委和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审核区直单位以及各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委、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汕头市潮阳区纪委共有财政拨款在职人员58人,其中:行政机关在职人数58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无。
第二部分 潮阳区纪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 961.43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5.7 万元,原因是 人员变动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61.43 万元(预算拨款 961.43 万元,非税拨款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财政专户拨款 0 万元,上级财政补助 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5.7 万元,原因是 人员变动 ;其他收入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 961.43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5.7 万元,原因是 人员变动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61.43万元(预算拨款 961.43万元,非税拨款 0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 0 万元,财政专户拨款 0 万元,上级财政补助 0 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 856.43 万元,项目支出(含建设项目)预算 105 万元。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38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8 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38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
(二)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比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主要原因是: 。
(三) 关于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四部分 潮阳区纪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潮阳区纪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