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七年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汕头市潮阳委老干部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汕头市潮阳区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说明
二、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共汕头市潮阳区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7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表8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9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10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中共汕头市潮阳区委老干部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潮阳区委老干部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老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法规、决定和指示,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老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服务,提出老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订和参与制订全区老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及全区离退休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的学习培训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向老干部通报情况的有关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各镇(街道)和区直单位老干部工作政策及保障机制的落实。研究和指导全区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老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组织协调老干部参加重大活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指导老干部相关事宜的办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区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区老干部(老年)大学的管理工作;承担老干部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组织培训;负责老干部信息、统计、信访和接待工作。承办区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汕头市潮阳区委老干部局共有财政拨款在职人员13人,其中行政机关(含参公人员)8人,事业在职人数5人,其中:退休人员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 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汕头市潮阳区委老干部局1个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
第二部分 汕头市潮阳区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05.4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1.9万元,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42万元(预算拨款305.4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1.9万元,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05.4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1.9万元,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05.42万元(预算拨305.42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59.56万元,项目支出(含建设项目)预算145.86万元。
第二部分 中共汕头市潮阳区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05.4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1.9万元,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42万元(预算拨款)305.4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1.9万元,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05.4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1.9万元,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05.42万元(预算拨款305.42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59.5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45.86万元。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8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2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费4.8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接待费用。
(二)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9.56万元比2016年减少10.16万元,减少5.99%,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2辆。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一行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和医疗补助;二日常公用支出,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和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