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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潮阳区纪委办公室预算公开
  • 2018-02-08 10:28
  • 来源: 潮阳区纪委办公室
  • 发布机构:潮阳区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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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潮阳区纪委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潮阳区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说明

二、“三公经费”说明

三、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潮阳区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1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7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8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9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0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 潮阳区纪委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本部机构基本情况

1. 潮阳区纪委设置十二个室:分别是办公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设置十个派驻纪检组和区直纪工委。其职能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协助区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其领导成员、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决议的情况。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党的组织和区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构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三)负责查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其领导成员、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五)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

(六)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督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相关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区预防腐败工作规划、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综合协调机制,统筹组织教育宣传、制度建设及监督等工作,推动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八)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九)会同区直各有关部门以及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以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做好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工作,审核区直单位以及各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 人员情况

汕头市潮阳区纪委共有财政拨款在职人员61人,其中:行政机关在职人数61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 潮阳区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潮阳区纪委1      家单位,相关数据包括本部及所属共1家单位的全部汇总收入和支出预算。

第二部分 潮阳区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117.0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55.65万元,原因是派驻改革和增设区委巡察机构,人员变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7.08(预算拨款972.08万元,非税拨款1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55.65万元,原因是派驻改革和增设区委巡察机构,人员变动;其他收入0万元。(备注:如果增减持平的也必须说明原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117.0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55.65万元,原因是派驻改革和增设区委巡察机构,人员变动。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17.08万元(预算拨款972.08万元,非税拨款14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 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793.28万元,项目支出(含建设项目)预算323.80万元。(备注:如果增减持平的也必须说明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费17.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费8.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8.5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接待费由区委区政府承担,现由纪委自行承担。(备注:如果增减持平的也必须说明原因)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99.77万元 ,比2017年增加301.24万元,增长37.72%。主要原因是:派驻改革和增设区委巡察机构,人员变动。(备注:如果增减持平的也必须说明原因)

(二) 关于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处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情况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主要民生项目包括:……,绩效目标:……; 重点支出项目包括:……,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区直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进行专业名词解释。如“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等名称解释,内容可增加。此括号内容公开时删去)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支付部门办案经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第四部分 潮阳区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潮阳区纪委办公室

20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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