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16年潮阳区纪委办公室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6年潮阳区纪委办公室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五、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一部分 2016年潮阳区纪委办公室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潮阳区纪委监察局机关设置8个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廉室、调研教育室、执法监察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效能办;七个派驻组。其职能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协助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全区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街道)党的组织和区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三)负责查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以及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教育。
(五)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
(六)调查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七)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风治乱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公路“三乱”行为的查处,抓好区机关效能建设和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工作。
(八)会同区直有关部门以及各镇(街道)党委和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审核区直单位以及各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委、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潮阳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列入决算编制的人员编制67个,其中行政编制62个,工勤编制5人;实有人员61人,离退休人员22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967.13万元,其中:预算拨款945.7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21.4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967.13万元,其中:预算拨款945.7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21.40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763.05万元,占总支出的78.90%,比上年增加173.29万元,增长29.3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5.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5.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7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4.08万元,占总支出的21.10%,比上年增加13.08万元,增长6.85%。
潮阳区纪委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