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中共汕头市潮阳区委党史研究室、汕头市潮阳区地方志办公室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两块牌子,一套人员,为参公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赋予行政管理职能,归口中共汕头市潮阳区委办公室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史工作和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全区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区党史、地方志资料征集、整理、研究、编纂工作。二是承担中国共产党在潮阳的历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编纂工作;编写潮阳党史和重要党史人物传记,编辑、审核重要党史书刊,不定期出版中共潮阳地方史刊物;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党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纪念活动;综合利用党史资料和研究成果,为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三是按照国务院关于修志的基本原则,对潮阳续志进行初纂、分纂和总纂工作。四是建立区地情基础资料信息库,组织对地情资料的研究及宣传,为全区的经济和社会建设提供地情咨询服务。五是负责收集、整理、汇编潮阳历代海内外专家、学者及名人的专著资料;协调各部门、各社会团体共同做好文献的征集和利用,协调、监督有关潮阳文献收刊的出版。六是培训党史、地方志部门业务骨干,组织表彰和奖励党史、地方志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七是组织开展党史、地方志学术交流活动,总结交流经验,为地方党政提供有关的决策依据。八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年鉴的组稿、编纂和出版工作。
(三)人员情况
现在职人员15名,退休人员10名,城市户口遗属供养人员1名。公务用车定编实有数1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办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独立核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包括本单位1家全部收入和支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4.82万元,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和退休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72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支出27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4.82万元,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和退休费减少。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06.66万元,项目支出65.34万元。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相同;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在编写《中共潮阳地方史(第二卷)1949~1978》期间,需邀请专家、有关单位、部门进行评议、审稿。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本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6.66万元,比2016年减少3.8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费减少。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 (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车辆经费、公务交通补贴费。
附件:2017年潮阳区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