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汕头市潮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二)人员情况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任务
第二部分、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区行政办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潮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潮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开展全区综合性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
2、负责网上办事分厅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接市12345热线转办事项;
3、负责企业投资服务工作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汕头市潮阳区行政办共有工作人员19人。其中,财政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在职人数12人,财政经费补助原招商局聘用人员6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通过建立部门决算管理制度,收集汇总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资金来源与运用、资产与负债、机构、人员与工资等方面的基本数据,全面、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
二、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 72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685 万元,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原其他税收事务收入中涉及的企业帮扶资金转到区经信局,由经信局支付给国美物流有限公司。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22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 492 万元,增加部分原因是其他税收事务收入部分是年度临时追加产生的。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 693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691万元,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原其他税收事务收入中涉及的企业帮扶资金转到区经信局,由经信局支付给国美物流有限公司。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693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463万元,增加部分原因是其他税收事务收入部分是年度临时追加产生的。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79 万元,占 11.39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19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20 万元;项目支出 613 万元,占 88.45 %,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税收事务支出和商贸事务中的招商引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5.7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1.1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1.1 万元,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级单位出国团组数为 个、 0 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 0 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 0 辆、更新购置 0 辆,购置费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 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 85 批,人数 1154 人,公务接待费支出 5.7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1.1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1.1 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完善相关接待制度。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我办商品和服务支出109万元,其中办公费23.03万元,印刷费5万,水费4.8万元,电费4.99万元,邮电费4.01万元,维护费5.77万元,公务接待费5.77万元,劳务费37.0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94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厅(市)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三、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潮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7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