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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潮阳区委党史研究室、汕头市潮阳区地方志办公室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 2017-08-01 10:03
  • 来源: 汕头市潮阳区委党史_区志办
  • 发布机构:汕头市潮阳区委党史_区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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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
    中共汕头市潮阳区委党史研究室、汕头市潮阳区地方志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员,为参公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赋予行政管理职能,归口中共汕头市潮阳区委办公室管理。内设人秘、党史、地方志、宣传出版4个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核定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正副股长7名。现实有在职人员17名。年末,退休人员13名(其中姚作良于2016年4月逝世)。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扎实推进《中共潮阳地方史(第二卷)》编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办领导班子调整工作思路,集结全办力量,成立编写小组并进行分工,制定了编写方案与编写目录,全面推动编撰《中共潮阳地方史(第二卷)》工作的实质性开展。目前初稿编撰工作已完成70%。
  2、编纂出版综合年鉴《潮阳年鉴·2016》。我办积极创新思路,完善年鉴版面设计与内容编排,突出亮点,抓好年鉴编修工作。在全面总结之前四部年鉴的优点、不足及读者反馈信息之后,决定在原框架的基础上作较大调整,采用全彩版印刷,提升阅读质感,方便读者查阅,使《潮阳年鉴·2016》更简洁明了,更好地反映潮阳区2015年度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为读者了解、认识潮阳提供基本资料。《潮阳年鉴·2016》全书共计70万字。
  3、编撰《潮阳复兴之路(1925-2016年)》。选摘、征集1925年至2016年中共潮阳组织、县委(市委)和区委经过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计划于2017年出版《潮阳复兴之路(1925-2016)》。
  4、深入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和南粤古驿道普查工作。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我办于今年3月,在全区范围内启动自然村落和古驿道遗址遗迹的普查工作,先后印发了《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潮阳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潮阳府办〔2016〕7号)和《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潮阳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汕潮阳府办字〔2016〕10号)两个文件,并转发《<全粤村情——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审查验收办法》至各镇(街道)贯彻执行。5月份邀请省情专家陈泽泓前来潮阳区委党校讲课,为潮阳、潮南、濠江3个区共280多名普查人员代表进行普查工作指导与培训。组织人员多次深入各镇(街道)进行普查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印发《普查表》、《宣传海报》、《宣传手册》共1750份。至目前,全区近300个自然村,已有220个上报调查初稿,完成率约73%,66个完成调查稿总纂和初审。先后向市报送明代以来潮阳古驿道沿线80个自然村遗址遗迹普查相关资料和图片,报送192个自然村的《调查报告》初稿参与省志办举办的“自然村落普查工作成果展”进行展览。同时还绘制了《潮阳古驿道线路及驿铺分布示意图》,连同三个较有特色古驿道自然村资料一并报市,为即将出版的《全粤村情》和我区编纂的《全粤村情·潮阳区卷》做好准备。
  5、翻印明清《潮阳县志》,抢救传承珍贵史料。据记载,从明代到清代末期,潮阳一共编修了八部县志,由于历史原因,目前仅存明隆庆、清康熙、清嘉庆、清光绪四部《潮阳县志》,均为存世珍本。其中,《明隆庆·潮阳县志》是潮阳现存最早的一部县志,也是研究潮阳明代以前历史唯一一部古书籍,《清康熙·潮阳县志》是清朝潮阳第一部县志,与《清嘉庆·潮阳县志》一并藏于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两部均部分页面字迹模糊,《清光绪·潮阳县志》是清代流传下来的最后一部志书,也是篇幅最长的一部志书。为抢救、传承和弘扬潮阳珍贵历史文化遗产,满足世人研究潮阳历史文化需求,在区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下,我办把该四部县志按古书籍的原貌进行翻印,采用电脑扫描技术,逐页复制。四部县志集成一套共计2000页190万字。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325.5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0.53万元,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项目经费、1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5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8.69万元,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项目经费、1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310.8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7.8万元,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项目经费、1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10.8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97万元,原因是1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支出。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08.9万元,占6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1.94万元,占33%,主要支出项目有《中共潮阳地方史(第二卷1949~1978)》编写工作经费、《潮阳年鉴2016》、编辑出版《奋进潮阳》经费、姚作良死亡抚恤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2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4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4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显著降低。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级单位出国团组数为0 个、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4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46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显著降低。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24万元,平均每辆 1.24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0批,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3万元,比2015年增加1.88万元,增长23%,原因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厅(市)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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