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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阳区关于支持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专项扶持措施的通知》(汕潮阳府办〔2023〕17号)文件精神,根据《潮阳区对口帮扶协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潮阳区关于支持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专项扶持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2023年汕头市潮阳区共建产业园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金奖励申报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企业属地镇街经发部门核对、区统计、工信部门审核等程序,拟对汕头市新轩纺织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现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6月3日至6月9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0754-83605805。
汕头市潮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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