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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2020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2021-09-08 17:4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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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潮阳区2020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汕潮阳府公字〔2021〕26号

  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拟对城南街道凤东、凤南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有关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权属及面积

  拟征收位于城南街道凤东经济联合社鳄鱼山洋、猪母寮洋的集体土地面积3.6094公顷(折合54.141亩),凤南经济联合社营前洋、剪刀坑洋、蛇仔龙洋、肖山洋的集体土地面积9.9175公顷(折合148.7625亩),共计13.5269公顷(折合202.9035亩)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地类为:农用地7.8003公顷(其中耕地4.3585公顷、林地2.9791公顷、其他农用地0.4627公顷)、建设用地2.4179公顷、未利用地3.3087公顷。征收土地权属为城南街道凤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3.6094公顷,凤南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9.9175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项目名称及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项目名称为潮阳区2020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道路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留用地安置及社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

  1、按潮阳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汕南大道潮阳段)征拆实施方案的补偿标准为每亩15万元执行

  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参照潮阳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汕南大道潮阳段)征拆实施方案的有关标准执行。

  (二)留用地安置

  留用地安置方式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给予补偿,按征地总面积每亩1.176万元落实。

  (三)社会保障

  城南街道凤东经济联合社被征地项目涉及应参加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人数为169人,凤南经济联合社被征地项目涉及应参加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人数为449人,被征地农民个人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按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缴纳15年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为9000元。单列计提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列入征地成本。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按《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阳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汕潮阳府办〔2015〕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公告期限: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10月6日,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请于公告期内持权属证明材料到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凤东经济联合社、凤南经济联合社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中段,邮编:515100,联系电话:0754-83812646)。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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