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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 2020-01-19 16:1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潮阳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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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对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东南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广业织染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社禧

  联系电话:0754-89902509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护城河南端西侧潮阳区污水处理厂,邮编: 51018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3514617,传真:020-8332582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215室,邮编:510045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

  http://www.gdcy.gov.cn/gkmlpt/content/1/1694/post_1694026.html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处现场查阅。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http://www.gdcy.gov.cn/gkmlpt/content/1/1694/post_1694026.html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民众和团体,包括竟海村村委、湖边村村委、坑尾村村委、洪洞村村委、上头居委、新地村村委、林后居委等范围。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并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5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汕头市潮阳区广业织染环保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19日


附件1-公众意见表-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doc

附件2-征求意见稿-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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