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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关于拟对广东轻工机械二厂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包装设备配套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 2023-08-18 16:31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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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议,我局拟对《广东轻工机械二厂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包装设备配套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柳园路5号

       邮编:515100

       联系电话:0754-8383587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轻工机械二厂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包装设备配套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

广东轻工机械二厂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头市潮阳区金浦街道梅花工业园

环评机构

深圳市森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轻工机械二厂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拟投资人民币30193.3万元在汕头市潮阳区金浦街道梅花工业园新建年产6万吨包装设备配套材料生产项目。项目用地面积66666.5平方米,项目主要拟建设:1#厂房打包带生产车间、2#宿舍楼、3#设备用房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年生产塑料打包带6万吨。项目劳动定员200人,年工作350天,实行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汕头市潮阳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练江;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项目挤出延伸工序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破碎粉尘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共同经“干式过滤器+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大型规模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设备等采用隔声降噪等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和残次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过滤粉尘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及含油抹布手套等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发布至今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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