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潮阳发改价〔2018〕70号
汕头市潮阳区宏德殡仪馆:
根据《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民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市发改〔2018〕260号)、汕头市潮阳区物价局、民政局《关于调整汕头市潮阳区经营性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汕潮阳价〔2013〕7号)等文件规定,现就规范我区殡葬基本服务(经营服务性部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统一制定的殡葬基本服务(经营服务性部分)收费项目,包括遗体消毒、遗体存放、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等4项及租用纸(绢)花圈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1。
二、殡葬选择性服务(殡葬基本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三、民政部门主办的殡葬服务单位销售的骨灰盒(盅)、丧葬用品价格实行购销差率控制管理,按购进单价金额大小分档实行差额定率累进作价,各档差额定率累进购销差率见附件2。
四、对特殊群体的减免应严格按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潮阳区关于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汕潮阳府〔2011〕8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殡葬服务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管理规定,在收费场所等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实施服务和收费前,应向群众提供服务清单,说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对于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应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服务并收费。
六、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潮阳区民政局
2018年8月22日
抄送: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潮阳区政府办。
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价格管理股 2018年8月22日印发
附件:1 | ||||
汕头市潮阳区殡葬基本服务(经营服务性部分)收费项目及标准 | ||||
(政府指导价) | ||||
项 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
(一)遗体消毒 | 元/具 | 100 | ||
(二)遗体存放 | 1、清洗 | 元/具 | 100 | |
2、包裹 | 元/具 | 150 | ||
3、冷藏防腐 | 元/具·天 | 100 | 遗体防腐和冷冻冷藏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 |
4、化妆、整容 | 元/具 | 100 | 含剪发、剃须。 | |
5、穿、脱衣 | 元/具 | 100 | ||
(三)遗体告别 | 租用灵堂 | 间·次 | 400 | 可容纳20-30人。含丧礼司仪、横幅、挽联、两个固定花圈以及配备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瞻仰棺、哀乐播放装置等专用设备。每次限定时间为12小时,不足12小时按12小时计费。 |
(小型告别厅) | ||||
(四)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 | ||||
殡葬用品 | 租用纸(绢)花圈 | 个 | 15 | 用高级彩纸制作的固定或花圈(含书写挽联)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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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丧葬用品差额定率累进购销差率表 | |||
序号 | 丧葬用品购进单价 | 差额定率累进购销差率(%) | 备 注 |
1 | 每个(套)200元以下(含200元)部分 | 40 | |
2 | 每个(套)200元以上-500元部分 | 35 | |
3 | 每个(套)500元以上-1000元部分 | 30 | |
4 | 每个(套)1000元以上部分 | 20 | |
说明:民政部门主办的殡葬服务单位销售的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花圈等价格实行购销差率控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