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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汕头市潮阳区经营性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8-09-14 13:22
  • 来源: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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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潮阳发改价〔201870

 



 

汕头市潮阳区宏德殡仪馆:

根据《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民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市发改〔2018260号)、汕头市潮阳区物价局、民政局《关于调整汕头市潮阳区经营性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汕潮阳价〔20137号)等文件规定,现就规范我区殡葬基本服务(经营服务性部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统一制定的殡葬基本服务(经营服务性部分)收费项目,包括遗体消毒、遗体存放、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等4项及租用纸(绢)花圈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1

    二、殡葬选择性服务(殡葬基本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三、民政部门主办的殡葬服务单位销售的骨灰盒(盅)、丧葬用品价格实行购销差率控制管理,按购进单价金额大小分档实行差额定率累进作价,各档差额定率累进购销差率见附件2

四、对特殊群体的减免应严格按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潮阳区关于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汕潮阳府〔20118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殡葬服务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管理规定,在收费场所等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实施服务和收费前,应向群众提供服务清单,说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对于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应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服务并收费。

六、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潮阳区民政局

2018822

 

 

 

抄送: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潮阳区政府办。

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价格管理股      2018年8月22印发


附件:1
汕头市潮阳区殡葬基本服务(经营服务性部分)收费项目及标准
(政府指导价)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一)遗体消毒 元/具 100  
(二)遗体存放 1、清洗 元/具 100  
2、包裹 元/具 150  
3、冷藏防腐 元/具·天 100 遗体防腐和冷冻冷藏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4、化妆、整容 元/具 100 含剪发、剃须。
5、穿、脱衣 元/具 100  
(三)遗体告别 租用灵堂 间·次 400 可容纳20-30人。含丧礼司仪、横幅、挽联、两个固定花圈以及配备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瞻仰棺、哀乐播放装置等专用设备。每次限定时间为12小时,不足12小时按12小时计费。
 (小型告别厅)
(四)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      
殡葬用品 租用纸(绢)花圈 15 用高级彩纸制作的固定或花圈(含书写挽联)



附件:2
汕头市潮阳区丧葬用品差额定率累进购销差率表
序号 丧葬用品购进单价 差额定率累进购销差率(%)  
1 每个(套)200元以下(含200元)部分 40  
2 每个(套)200元以上-500元部分 35  
3 每个(套)500元以上-1000元部分 30  
4 每个(套)1000元以上部分 20  
说明:民政部门主办的殡葬服务单位销售的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花圈等价格实行购销差率控制管理。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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