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15
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区墓园取消树葬 (草坪葬)等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相关墓园: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办〔2022〕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延用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3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广东省2021-2030年安葬(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民发〔2021〕124号)等规定精神,为进一步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免费政策,决定取消我区墓园树葬(草坪葬)格位费收费标准,实行免费政策。
本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关于汕头中华永久墓园鸡笼山绿色生态纪念园树葬格位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的函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6日
抄送: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区委区政府办,区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正文_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关于汕头中华永久墓园鸡笼山绿色生态纪念园树葬格位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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