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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区2016-2017学年度扩招生收费问题的通知
  • 2016-07-15 10:30
  • 来源: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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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第一中学、潮阳黄图盛中学、林百欣中学、潮师高级中学、城郊中学、棉城中学

根据《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潮阳区20162017学年度扩招生收费问题的批复》(汕市发改函〔2016703号)精神,现就我区潮阳第一中学等六所学校2016-2017学年度扩招生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潮阳第一中学、潮阳黄图盛中学、潮阳林百欣中学、潮师高级中学、潮阳区城郊中学、潮阳区棉城中学高中扩招生的学杂费继续按上学年度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扩招生学杂费每生每学期为:潮阳第一中学5051元、潮阳黄图盛中学3715元、潮阳林百欣中学3700元、潮师高级中学2700元、潮阳区城郊中学2575元、潮阳区棉城中学2572元。

二、住宿费及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按同校计划生的项目和标准收取。

三、请及时到我局办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教育收费,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使用规定的收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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