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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潮阳区新世纪文武学校2016年秋季起收费问题的批复
  • 2016-09-02 11:18
  • 来源: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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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924等规定现就你校2016年秋季起的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学杂费含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体检费):小学每生每学期2300初中每生每学期2700

学杂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2016年秋季前入学学生的学杂费按原收费标准收取

住宿费每生每学期700

校车费以自愿为原则走读生每生每学期600住宿生每生每学期500

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项目及标准按汕潮阳价

201318号和汕潮阳价201018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到我局换办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教育使用规定的收费票据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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