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财政局 区农业局区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潮阳支行转发关于公布
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汕潮阳发改价〔2017〕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头市财政局 汕头市农业局 汕头市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汕头市分行转发关于公布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汕市发改〔2017〕1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潮阳区财政局
汕头市潮阳区农业局 汕头市潮阳区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汕头市潮阳支行
2017年5月5日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汕头市分行,区政府办公室。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财政局 汕头市农业局 汕头市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汕头市分行转发关于公布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汕市发改〔2017〕147号
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濠江区发展规划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局 广东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1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2017〕18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委)、农业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市场和质量监督委员会,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财税局、农业局、农业发展银行: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公布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3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