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潮阳发改价〔2017〕84号
汕头市潮阳区宝峰陵墓园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汕头市潮阳区宝峰陵墓园有限公司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153号)和区人民政府《潮阳区关于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汕潮阳府〔2011〕8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汕头市潮阳区宝峰陵墓园有限公司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汕头市潮阳区宝峰陵墓园有限公司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项目包括:墓穴费(含安葬费)、护墓管理费、墓碑石费(含刻字、安放),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件。
(一)墓穴费(含安葬费)按照合理补偿服务成本的原则予以作价,各规格墓穴按实际面积计价收费,收费标准为10726元/平方米。本收费标准允许上浮最高不超过10%,下浮不限。墓穴使用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护墓管理费按墓穴面积计收,收费标准为:30元/平方米·年,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墓碑石费(含刻字、安放)收费标准按各规格墓穴配套的墓碑石(揭阳红)分别为:1.6㎡规格墓穴墓碑石费2200元/副,2.4㎡规格墓穴墓碑石费3850元/副,3.2㎡规格墓穴墓碑石费4140元/副,4㎡规格墓穴墓碑石费6240元/副,5.2㎡规格墓穴墓碑石费8400元/副。若客户要求配套其他规格或使用高级石材、特殊刻字、刻工艺的,价格由双方协商。
二、你公司纳税应按税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今后如有新增墓区,须按有关规定程序及时上报我局审批后方能收费。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和明码标价管理规定,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
准和收费依据。
四、本规定自函复之日起执行。
附件:汕头市潮阳区宝峰陵墓园有限公司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项目标准表.xls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9月26日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局,区政府办、区民政局。
潮阳区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股 2017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