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局关于潮阳灌区项目关埠灌区西胪灌区等农业用水价格的复函
潮阳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潮阳区关埠灌区及西胪灌区农业用水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潮阳区贯彻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潮阳府办[2017]59号)和《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农业用水价格管理机制的通知》(汕市发改[2019]37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规范农业用水价格管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参考《汕头市潮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灌区农业水价测算报告书》及周边区县价格,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相关灌区项目农业用水价格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区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汕头市潮阳区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汕潮阳发改价函[2022]21号)文要求建设的2022年度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改革面积8.33万亩,灌区项目关埠灌区、西胪灌区、金浦灌区全成本水价为0.275元/m3。
二、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用水计划按水务部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按表计征,实行终端计量,收费到户。
三、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用水量超出定额≤50%部分按水价1.5倍计算、用水量超出定额50%≤100%部分按水价2倍计算,用水 量超出定额100%以上部分按水价3倍计算,上级若有新的文件规定将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复函自成文之日起执行,请你局督促执行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收支记录、实行收费公示、加强农业用水价格政策宣传工作。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31日
抄送:市发改局,区政府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