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汕头市潮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8年实施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市发改局等六部门《关于制定汕头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8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汕发改函〔2018〕726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潮阳区贯彻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潮阳办〔2017〕5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和推进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结合实际,现将经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制定的《汕头市潮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8年实施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完善供水计量实施
根据省市的部署,以实施灌区改造和高效节水改革项目建设等为抓手,按照“有利节水、有利计量、方便管理”原则,稳步推进供水计量设施配套建设。一是推进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用水计量设施配套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计量设施的安装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二是推进大中型灌区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在骨干工程末级渠系配套安装计量设施以及地下水超采地区灌区供水计量设施的配套完善。(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农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逐步建立农业水权制度
2018年底前,稳步推进一般中型灌区的取水许可证发放工作。同时要认真贯彻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以我区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综合农业用水定额、灌溉面积、水文数据、渠系水利用系数、种植结构等因素,以农业取水许可证管理为抓手,推动建立农业水权确权机制。(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探索创新终端水管理模式
(一)全面提升基层水利组织服务水平
以“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科学设置岗位、合理配备设备、健全管理制度和加强培训,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务局、财政局、农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全力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根据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任务时间节点,结合我区实际,全力推进改革工作。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任务,确保按上级要求在2018年底前完成小型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并通过绩效评价验收的目标。(责任单位:区水务局、财政局、农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结合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新增高效节水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类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区分不同的投资主体和规模,明晰管护主体和产权,实行责权利相统一,实现水权与工程产权相匹配,农业水权和工程产权“两权互动”。(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
结合我区实际,逐步探索建立省级以上水利建设资金安排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效相结合的机制,发挥引领和激励作用,加快完善大中小微并举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建设。结合中央、省、市财政补助地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安排,重点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性高、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倾斜,有效引导各地做好涉及农业供水的水库、灌区主干渠以及田间毛渠等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完善供水管网建设,明确管护责任人,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同时,加强农业用水供水计划管理和调度,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管理单位运行效率和效益。(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
(一)推广农业节水技术
围绕创建广东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目标,推广应用各类农业节水技术和农艺节水措施,同时根据区域水资源特性和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不同特点,积极推广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推进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发展田间土地整平技术和深松整地、覆盖保墒措施,合理采用绿色抗旱保水措施等,根据土壤墒情和作物生长期需水量,实施科学精准灌溉,提升天然降水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区农业局、水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合理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布局
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布局,主动调整水资源短缺的丘陵、易旱地区水稻播种面积,推广耐旱节水作物,增加作物生育阶段需水与降水季节分配相吻合的低耗水作物面积。积极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生产。(责任单位:区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水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农业用水价格管理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17〕11号)等规定,逐步明确当地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农业用水价格的具体管理形式;除农业用水户自建自用、供方与终端用户通过协议明确双方协商定价的部分,其他农业水利工程的用水价格原则上应实行政府定价。在终端用水环节探索实行分类水价;探索推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合理制定阶梯加价幅度,促进节约用水。各地要在供水计量设施的逐步完善配套等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积极稳妥推进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按照市发改局、财政局 水务局 农业局 国土资源局 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制定汕头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8年实施工作计划的通知》(汕市发改函〔2018〕726号)的工作部署,在省市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出台我区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或方案。区财政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中央和省市加大对我区农田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等方式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促进我区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和信息报送
各镇、街道和各部门要围绕省市的部署,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民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提高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营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使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改革工作。同时要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市的要求强化信息报送,每月25日前向区发改局报送改革进展情况(含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展统计表、各地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经验做法、重要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建议);每年5月31日和10月31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改革工作情况报送区发改局等六部门,然后汇总上报市发改局等六部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潮阳区财政局 潮阳区水务局
潮阳区农业局 潮阳区国土资源局局 潮阳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8年 6 月 22日
抄送:市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局、海洋与渔业局,区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