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潮阳发改价函〔2024〕11号
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潮阳区新闻出版局转发关于“粤教翔云数字教材应用
平台”所搭载的数字教材单价
标准的复函的通知
区直有关学校:
现将《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新闻出版局转发关于“粤教翔云数字教材应用平台”所搭载的数字教材单价标准的复函的通知》(汕市发改函〔2024〕6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潮阳区新闻出版局
2024年8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局、新闻出版局,区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潮阳区新闻出版局转发关于“粤教翔云数字教材应用平台”所搭载的数字教材单价标准的复函的通知.pdf
正文_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新闻出版局转发关于“粤教翔云数字教材应用平台”所搭载的数字教材单价标准的复函的通知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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