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潮阳区财政局转发关于调整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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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7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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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局:
现将《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调整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汕市发改[2021]26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潮阳区财政局
2021年6月15日


抄送:市发改局、财政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审计局、市场监管局。
汕市发改[2021]26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