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潮阳发改价函〔2024〕10号
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转发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
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汕头潮阳供电局,有关单位:
现将《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汕市发改函〔2024〕6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消防救援大队。
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pdf
正文_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pdf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ofd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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