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稳就业十六条”有关就业补贴办理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3〕319号)文件的规定,经审核并公示,汕头市潮阳区嘉乐幼儿园等13家单位符合享受汕头市就业见习补贴条件,资金已于2024年12月21日和2024年12月27日分批划拨,共计205.32万元,现予以公开。
附件:资金划拨名单.xls
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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