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机编办〔2016〕2号
汕头市潮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
情况报告的通知
驻潮、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区行政许可评价工作,请各单位参照《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汕潮阳府办明电〔2015〕22号)要求,对201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报告、表格及电子文档(表格以EXCEL形式)于3月31日前送区编办,同时在本单位网站刊登自评公告。
区编办将汇总分析各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按10%的比例,对有关单位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和评价,形成总体报告报区政府。抽查评价事宜另行通知。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与区编办综合股(监督检查股)联系。汕潮阳府办明电〔2015〕22号,请自行到区编办邮箱stcybb117@163.com“文件中心”下载,邮箱密码:83600076。 附件:1.汕头市潮阳区××单位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样式) 2.汕头市潮阳区××单位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有关情况表 3.汕头市潮阳区××单位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自评公告(样式) 汕头市潮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联系人:李卫伟 张雪虹,联系电话:83600076,电子邮箱:stcybb117@163.com)
汕头市潮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印发 |
附件1 汕头市潮阳区XX单位2015年度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样式) 区编办: 根据《关于报送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本单位共有行政许可事项数量情况,其中纳入和未纳入《汕头市潮阳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保留的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汕潮阳府〔2014〕40号)的行政许可情况及未纳入原因,已进驻和未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行政许可情况以及未进驻原因;行政许可申请量,其中受理量、不受理量;行政许可办结量,其中审批同意量、审批不同意量、转报办结量。 (一)依法实施情况。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等情况;是否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对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完善情况;相关事项的法定办结期限、承诺办结期限、实际平均办结时间及相应的对比分析等。 (二)公开公示情况。公开公示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等情况;有关公开公示信息的明确、细化程度情况;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过程和结果的情况。 (三)创新方式情况。创新申请受理和办理模式情况;提高相关事项的网上办理率情况;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等情况;推行跨层级事项扁平化办理、跨部门事项并联化办理情况;许可实施过程中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相互协同情况;建立预约办理、办事工作日等服务制度,创新服务方式等情况。 (四)监督管理情况。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和标准的情况;对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以及发现、查处有关违法违规情况;单位内部对行政许可实施行为的监督情况;举报投诉及处理情况。 (五)实施效果情况。是否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目的和效果的情况;在规范市场和社会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情况;行政相对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情况。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主要总结分析在实施行政许可及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既指出问题又有例证说明。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针对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