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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机编办函〔2016〕1号
关于重新梳理进驻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汕头市潮阳分厅事项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衔接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进驻网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梳理进驻事项。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直部门权责清单的决定》(汕潮阳府〔2015〕68号),按照“能进则进,应进尽进”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原则上全部行政许可事项以及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事项均须进驻到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进一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二、有关报送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按照附表要求认真梳理和填写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事项,于3月18日(星期五)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报送区编办审核确认。
附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确认表
汕头市潮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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