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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直有关部门权责事项的通知
  • 2017-07-14 15:47
  • 来源: 汕头市潮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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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区直有关部门权责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驻潮、区直各单位:

根据《汕头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汕府办〔201621号)和上级权责清单调整完善的有关要求,我区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以及落实国家、省、市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对各部门行政职权进行清理和规范,形成了《2017年汕头市潮阳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目录》,对31个部门共218项行政职权作出调整,其中取消116项、删除102项。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权责事项调整的后续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后续监管主体责任,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落实到位。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2017年汕头市潮阳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目录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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