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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四期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 2024-11-25 17:2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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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抽查概况

   根据《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汕头市潮阳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潮阳市监〔2024〕26号)文件精神,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在潮阳辖区内的食品生产、流通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本期抽检批次、具体产品抽检信息见附表。

  二、食品抽检信息

  上述抽样检验的505批次食品,检验结果合格500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噻虫胺、吡唑醚菌酯和吡虫啉(具体产品抽检信息见附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防控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三、综合分析

  1、菌落总数

  食品从原辅料到运输、贮存、加工成成品以及销售等各个环节场所的不当,都有可能导致产品菌落总数超标。企业没有按照产品工艺条件要求进行生产,生产环境差,生产车间、工具设施、操作人员清洁消毒不彻底,或者储运、销售环节保存不当都会导致产品菌落总数超标。

  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

  2、噻虫胺

  ‌噻虫胺是一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蚜虫、斑潜蝇等害虫。‌噻虫胺在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和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分别为0.04mg/kg和0.2mg/kg‌。噻虫胺超标的原因:‌种植户可能不了解农药的安全间隔期,导致在农药使用后不久就进行采摘,从而造成农药残留超标‌。‌违规使用农药‌:种植户可能为了追求更高的产量或更快的杀虫效果,违规使用农药,导致农药残留超标‌。

  噻虫胺属于低毒农药,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尤其是对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的影响。

  3、吡唑醚菌酯

  吡唑醚菌酯为甲氧基丙烯酸酯类广谱杀菌剂,为线粒体呼吸抑制剂,对作物病害具有保护、治疗和根治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吡唑醚菌酯在芒果中的最大残留量为0.05mg/kg。水果中检出超标的农药残留,与水果生长期间农药使用剂量未严格控制或在停用农药后短期内马上采收上市等原因有关。

  4、吡虫啉

  吡虫啉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又称为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害虫不易产生抗性,对人、畜、植物和天敌安全等特点,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附件1 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四期)食品抽样检验合格产品明细表.xlsx

附件2 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四期)食品抽样检验不合格产品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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