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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潮阳区2020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 2020-05-18 17:26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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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潮阳区2020年度第八批次城镇

建设用征收土地预公告

  汕潮阳府公字〔2020〕11号

  为实施潮阳区城乡规划及土地收储计划,拟对文光街道桃园经济联合社、城南街道凤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规划用途

  潮阳区2020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商业用地R22)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医卫慈善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潮阳区文光街道桃园经济联合社西喉和狗弄绥洋、城南街道凤东经济联合社猫空坑洋(曾厝山洋)(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约0.6063公顷(折合9.0945亩),土地权属属集体所有,具体以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测绘大队实测的数据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综合补偿标准为每亩15-31万元。

  (二)留用地安置方式补偿:按《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粤府办〔2009〕41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安置: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将对拟征地范围内现状情况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搭、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八、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举报(联系电话:0754-83812646)。

  附:勘测定界图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日SKM_36720051816190_00.jpgSKM_36720051816190_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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