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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潮阳段)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 2022-10-24 22:03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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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

(潮阳段)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汕潮阳府公字〔2022〕25号

为加快推进我省修复水生态资源、水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拟对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潮阳段)项目位于关埠镇田东经济联合社、巷口股份经济联合社、洋贝经济联合社、金灶镇新荣经济联合社,西胪镇陂头股份经济联合社、青山股份经济联合社、外輋股份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建设项目以及规划用途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潮阳段)项目,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潮阳区关埠镇田东经济联合社田尾洋坊,巷口股份经济联合社刺围洋坊,洋贝经济联合社大领前洋坊;金灶镇新荣经济联合社堤脚洋;西胪镇陂头股份经济联合社七工区洋坊,青山股份经济联合社辽前埔洋坊、桶盘顶洋坊,外輋股份经济联合社安上天洋坊。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权属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约5.0968公顷(折合76.452亩,其中国有土地0.24亩,集体土地关埠镇田东经济联合社17.5665亩、巷口股份经济联合社7.5705亩、洋贝经济联合社37.1205亩,金灶镇新荣经济联合社9.588亩,西胪镇陂头股份经济联合社1.2255亩、青山股份经济联合社1.329亩、外輋股份经济联合社1.812亩),具体以汕头市潮阳区自然资源测绘队实测的数据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及留用地安置标准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每亩15万元,青苗补偿每亩1.2万元。

(二)留用地安置方式补偿:留用地按实际征地总面积的10%划留,采用货币补偿方式,每亩补偿标准为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即关埠镇田东经济联合社、巷口股份经济联合社、洋贝经济联合社为每亩26万元,金灶镇新荣经济联合社为每亩23.333万元,西胪镇陂头股份经济联合社、青山股份经济联合社、外輋股份经济联合社为每亩24.667万元。

五、社会保障安置:按照《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21〕4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将对拟征地范围内现状情况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搭、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八、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举报(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中段,邮编:515100,联系电话:0754-83812646)。

附件:勘测定界图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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