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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潮阳区2021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
汕潮阳府公字〔2021〕22号
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拟对金浦街道梅西股份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建设项目名称以及规划用途
拟建设项目名称为潮阳区2021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其他交通设施用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场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潮阳区金浦街道梅西股份经济联合社塗堀底桑地洋(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权属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约1.4667公顷(折合22亩),土地权属属集体所有,具体面积以汕头市潮阳区自然资源测绘队实测的数据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及留用地安置标准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地综合补偿标准每亩15万元。
(二)留用地安置方式及补偿标准:采用货币补偿方式,按征地总面积每亩2万元落实。
五、社会保障安置: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将对拟征地范围内现状情况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搭、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八、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举报(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中段,邮编:515100,联系电话:0754-83812646)。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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