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潮阳区2021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 2021-09-30 17:1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潮阳区2021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

 

                           汕潮阳府公字〔2021〕27号

 

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拟对棉北街道东家宫、棉田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建设项目名称以及规划用途

拟建设项目名称为潮阳区2021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道路用地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潮阳区棉北街道东家宫经济联合社二斗洋(耀明书院对面原潮水溪棉北东家宫段)、棉田经济联合社324国道边三江妈祖庙大门南侧(即红旗岭边)(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权属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约0.5489公顷(折合8.2335亩,其中东家宫经济联合社6.48亩、棉田经济联合社1.7535亩),土地权属属集体所有,具体面积以汕头市潮阳区自然资源测绘队实测的数据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及留用地安置标准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东家宫经济联合社征地补偿标准每亩13万元、棉田经济联合社征地补偿标准每亩12.59万元。

(二)留用地安置方式及补偿标准:采用货币补偿方式,东家宫经济联合社按征地总面积每亩1.76万元、棉田经济联合社按征地总面积每亩2万元落实。

五、社会保障安置: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将对拟征地范围内现状情况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搭、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八、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举报(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中段,邮编:515100,联系电话:0754-83812646)。

 

附:勘测定界图.pdf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潮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