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潮阳区2018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镇
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汕潮阳府公字〔2018〕24号
根据区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拟对金浦街道梅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以及规划用途
潮阳区2018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潮阳区金浦街道梅东经济联合社崎路仔洋。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约1.3333公顷(折合20亩),土地权属属集体所有,具体实际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及面积以潮阳区国土资源局测绘大队实测的数据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综合征地补偿标准每亩28万元。
(二)留用地补偿:采用货币补偿方式,按征地总面积每亩2万元落实。
(三)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搭、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六、潮阳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举报(联系电话:0754-83812646)。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勘测定界图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3日